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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有偿新闻 行业媒体方能健康发展

2012-05-28 15:12:50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网  作者: 孙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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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新闻”、“有偿不闻”乃至“新闻敲诈”问题,一段时间以来,饱受社会诟病。相对来说其在行业媒体中表现得更为突出,解决这个问题,行业媒体加强管理是最主要抓手,因为这项工作的成败,直接关系到一个媒体的生存和发展。

行业媒体成有偿新闻重灾区

所谓“有偿新闻”是指新闻机构或新闻工作者以收取钱物为条件刊发(播出)的新闻报道。是一种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腐败行为。“有偿新闻”的实质是受贿,是以权谋私。“新闻敲诈”是指新闻机构或新闻工作者滥用新闻监督权力,从不情愿的人或机构手中索取钱物。“有偿不闻”是指新闻从业人员在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的过程中或者是借舆论监督之名,接受或变相接受被监督方的贿赂而使舆论监督活动中止或改变的行为。有偿不闻的实质是新闻敲诈。

行业媒体是“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和“新闻敲诈”的重灾区。2002年山西繁峙矿难“封口费”事件,2008年7月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矿难“封口费”事件,2008年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封口费”事件,在这些事件中,行业媒体的记者占据了绝对多数。如河北蔚县“封口费”事件中被惩处的10名从业人员隶属于8家新闻单位,其中有6家属于行业媒体;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封口费”事件中5名涉案人员有4名属于行业媒体。2011年,199家记者站被依法处罚,相当一部分是因为“新闻敲诈”和“有偿新闻”,这其中,行业媒体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以钱为本”滋生“两有一敲诈”

行业媒体为什么会成为“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和“新闻敲诈”(以下简称“两有一敲诈”)的重灾区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经济利益的驱使。与其他新闻媒体不同,行业媒体趋利性更强,这主要是由于绝大部分行业媒体办报、办刊经费有限,主管主办单位经费支持力度不大甚至没有经费支持,更多地靠自己在市场上竞争,部分媒体因而采取不正当的获利手段,有的甚至不顾党纪国法;二是管理混乱,以“钱”为本。有些媒体或明或暗地给采编部门、播报部门及其人员下达创收指标,有的媒体专门设立有偿专版、有偿播报板块等,有的媒体将专版、专栏承包给社会人员经营,有的给记者站下达经营指标等;三是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不仅新闻业务素质不高,更重要的是新闻职业道德素养低下,职业荣誉感淡化,理想信念、甚至连起码的社会诚信都缺失。

行业媒体进行“两有一敲诈”的行为方式很多,有人曾经将其归纳了十几类,但概括来讲,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一是记者收受红包、有价证券、礼品等;二是收取新闻刊、播费,即有偿提供版面和播出时段,比如“形象展示”、“专题专版”之类的栏目,打着写人物、写产品、写风光、写县、市、乡、村的名义,实质上都是以金钱换版面刊登出来的;三是以新闻报道的形式给某些企业单位或经营者个人做广告;四是媒体给采编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从而使有偿新闻堂而皇之地成为经营创收手段,如转让刊号、有偿组版、联办节目;五是某些中介、公关公司以营利为目的,非法运作新闻;六是以“曝光”、发“内参”等迫使企业、机构或经营者拿出钱物“资助”媒体或给记者“好处”。

这些行为方式,有的属于明目张胆,让人们一眼就看得清楚,有的则相对含蓄、隐晦,半藏半露,但其本质都属于“两有一敲诈”。

有偿新闻破坏行业媒体生存根基

“两有一敲诈”破坏了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更破坏了新闻的党性原则,而且降低了新闻报道的质量,腐蚀了新闻工作者队伍,其对社会、对公众、对媒体形象的危害不言而喻。

对行业媒体而言,这种做法很重要的一点是从根本上破坏其生存发展机制。行业媒体作为新闻业中市场竞争最为充分的一族,其“衣食父母”主要是行业内的企业和读者,企业及其读者信任你,他们才会掏钱买你的报纸、收看收听你的节目,才会在你的媒体上做广告。而“两有一敲诈”则会让他们丧失对你的信任,失去与你主动合作的愿望,从而既不成为你的受众,更不成为你的广告客户,使行业媒体失去了生命根基。近年来已有部分媒体因各种原因关停转行,也从不同的侧面说明了虽然行业媒体的发展壮大是一个很复杂很综合的课题,但靠有偿新闻等是不可能让媒体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两有一敲诈”是行业媒体的大敌,是得不偿失的做法。

深化改革铲除“两有一敲诈”土壤

行业媒体抵御和治理“两有一敲诈”是一项非常艰巨和长期的任务,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反复抓、抓反复,要根据自身实际,抓紧、抓实、抓具体,真抓、真治、动真格。

首先,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办事。“两有一敲诈”从本质上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严重者是触犯刑法的行为。作为媒体要带头遵纪守法,把违法违纪作为高压线,对违法的记者或其他工作人员要坚决支持行政管理部门和公检法司机关查处,绝不让害群之马危害媒体,危害媒体的公信力,危害媒体发展的内在机制。

其次,建立制度与机制。将什么是“两有一敲诈”具体化,出台有关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两有一敲诈”行为。要学习其他媒体单位治理有偿新闻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党组织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搞好评报、评节目,将治理“两有一敲诈”与晋级、评职称有机结合。

再次,深化改革,铲除“两有一敲诈”产生的土壤。治理“两有一敲诈”的坚实基础是良好的经济效益,要以提高媒体质量为中心,深化改革,通过转企改制、联合重组等措施,充分调动广大从业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生产力。要与网络媒体比深度和厚重,与综合媒体比专业和时效,搞好不对称发展。通过更科学、更深入、更细致为行业发展服务扩大影响力、发行量,服务广告客户,实现两个效益。

最后,将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落到实处。美国现代新闻之父普利策说过:“只有最高尚的理想,最严谨追求真理的热望,最正确的丰富知识,以及最忠诚的道德责任感,才能将新闻事业从商业利益的臣属,自私自利的追求,以及社会利益的敌对上拯救出来。”要认真扎实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防止这一根本性措施走过场,让新闻从业人员真正认识“两有一敲诈”的危害,尤其要帮助大家树立正确的新闻价值观,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的理想,在思想意识上自觉排斥和摒弃“两有一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