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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传播文化的社会责任

2012-04-27 16:29:43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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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荣珍

【摘要】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文化的根本属性应该是社会责任。加强社会责任,构建良好的舆论氛围,从而使社会实践活动在良好的环境下进行,这是电视媒介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所特有的历史使命。这就要求电视媒介不仅要根据社会任务和使命的需要来调整自己的发展策略,同时,也要把自己的目标和社会发展目标协调统一起来,以使电视媒介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

【关键词】新闻媒体;传播文化;社会责任

大众传播媒介飞速发展的今天,中国电视新闻媒体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作为中国社会传播文化的主流媒体,在各个方面都对人民群众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但是,目前国内也不乏某些电视传播媒介不顾社会责任而一味地追求轰动效应,虚假新闻泛滥,有的宣扬低俗文化甚至与主流文化道德观相悖的内容。面对这样的现象,媒体工作者应该思考媒体的社会责任是什么,媒体责任缺失有哪些表现,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媒介的社会责任感应该如何构建。

新闻媒体传播文化社会责任的缺失

在西方社会,对“社会责任论”的解释是:“一种对‘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修正或限制的理论,同时又称其‘新自由主义’新闻理论。”西方的社会责任论者强调“自由主义”就是新闻自由不受限制,国家政权完全不能对其进行干预,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一种消极的自由。同时他们也主张,新闻工作者需要对社会负责,即为了新闻工作者自身的利益与安全,国家政权需对其进行保护,从这个层面来看,新闻自由是受到一定控制的,是一种积极的自由。同时他们还指出,新闻工作者也要对自身进行调整,使自己成为社会安全和自由的“守护者”和“监督人”。如果其中某个报社或者杂志社没有对社会负担一定的责任,新闻委员会和政府机关必须运用强制手段对它进行“干预”。

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用报告的形式向新闻界提出了许多建议,其中第一条就是:“大众传播机构应承担作为新闻消息公共传递者的责任(即社会责任)。”

在中国,新闻媒体“社会责任”的内涵更为丰富,更加强调对社会承担责任。我国的新闻媒体不仅要遵循国际惯例,同时新闻事业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更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也就是说除新闻的真实性外,电视媒介也应该把那些不利于整个社会发展和前进的价值观念拒之门外。

1925年,世界上第一台电视机装配成功后,电视以“闪电”之速迅速成为最具社会影响力的大众传播媒介,对构建良好的舆论氛围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商业化大潮的汹涌发展,提高收视率几乎成为广大电视媒介应对市场要求的共同追求。在这种利益的追逐下,电视媒介逐渐忽略社会责任,其中比较突出的表现有:

(一)新闻媒体传播文化出现信誉危机。信誉缺失的危机正在侵蚀着电视媒介。虽然国家相关部门下达了对某些产品在电视购物节目中“禁播”的规定,但在相当多的节目中,这种现象没有减少的趋势,反而愈演愈烈。除此之外,虚假新闻也层出不穷,每年都会有“十大假新闻”新鲜出炉,例如,2008年的“华南虎事件”、“纸馅包子”事件都是典型的例子。其实表面上,这些表现是电视媒介偶然下的媒体失足,但在其背后,是电视媒介公信力即将面临巨大的信任危机。

(二)新闻媒体节目内容低俗、宣扬的价值观念与“主流”相悖。当今社会,舆论工具倾向媚俗,很多电视媒介片面追求利益,单方面迎合某些受众的低层次趣味。例如,从近两年火速走红的相亲节目中,广大受众被某些90后的爱情观“雷”倒了。某些嘉宾的“拜金主义”思想,节目组不加掩饰地对嘉宾“炫富”心理的张扬,让向来含蓄的中国观众大为惊叹。比如,在《非诚勿扰》节目中一位家庭条件一般喜爱骑自行车且没有正规职业的男嘉宾问女嘉宾马诺:“你愿意坐我的自行车逛街吗?”女嘉宾毫不犹豫地说:“我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想坐在单车后座上笑。”受众戏称其为“最雷拜金女”。这样公然地宣传“拜金”、“炫富”的价值观对社会的消极影响可想而知。

(三)新闻媒体的竞争环境混乱。电视等媒体市场仍然没有一个市场准则以保证其公开、公平、公正。某些电视台的广告价位猛涨,同时还存在暗箱操作等问题,使价格的恶性竞争进一步加剧。一些地方电视媒介甚至为了获得受众市场、广告市场、人才市场方面更大的市场份额,不惜“大打出手”、“恶语相向”贬损对手,甚至在不同栏目之间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也互相诽谤,这些行为严重地影响了电视媒介的长远发展,进而加快了媒介生态的恶化。

电视媒介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

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还处于不成熟的阶段,对电视媒介来说,这既是机遇又是巨大的挑战。电视媒介的社会责任已然成为事实,影响并伤害到了和谐社会舆论的构建。因此,怎样分析原因进而找出解决的方案,是我们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经济利益驱动造成媒体节目内容低俗。据数据显示,目前国内一般家庭搜索到的电视频道大概有几十个。在众多强势媒体的挤压下,地方电视台可以说生存的空间异常狭小。尤其是近些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的步伐,减少了对地方电视媒介的资金和人力支持,窘迫的境地使某些电视媒介包袱沉重。那么应怎样提高经济效益呢?追求轰动效应以提高收视率成为他们追求的目标。在这种境地下,他们早已忘记社会责任为何物。

(二)经营方式的落后僵化。某些电视媒介在实践过程中已经习惯了“官管官办”的模式,被迫进入市场。制定的战略发展没有根据时代的需要进行调整。在具体的运作上思路陈腐落后,不懂得化解和防范风险。总的来说,地方电视媒介在媒介运营的方式、机制、思想、方略等方面没有更具体的策略,才会出现很多“可笑”的怪招。

(三)媒体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电视台某些高层领导没有责任观念。某些新闻从业人员政治觉悟和文化素养较低。特别是在一些小的电视媒介,从业人员在新闻报道中把自己当成是“监管人员”、“特权人员”,不合身份地使用特权。更有甚者在市场竞争中,用诋毁和打压竞争对手来获得更多的客户。有些节目为了获得关注,不惜欺骗受众感情,制造虚假新闻或“有偿新闻”。还有些市场拓展人员为了让企业打广告,就吓唬企业要曝光或对其进行批评报道。这样的做法,只会让媒介本身的形象受损。

(四)国家对电视媒介的监管不够全面。长期以来,电视媒介被地方政府“百般呵护”。在其内容违规时,某些部门不仅纵容,甚至存在相互勾结牟利的现象。同时,媒体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自律意识缺失。新闻行业协会相当于没有,自律规范更是完全不顾。在这样“宽松”的环境中电视媒介自我陶醉,甚至飘飘然。在这样的环境下,电视媒介在诸多方面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

重新构建媒体社会责任措施

受众越来越多地通过电视等媒体接触社会、接触文化、接触世界。各种媒体悄无声息地融入我们的文化生活。人们固有的生活方式由于媒体影响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媒体作为现代化信息交流平台,担负起“准确、及时、大量”传播社会新闻信息的社会责任显得尤为重要。当今商业利益的巨大冲击,给媒体生存带来了巨大的考验。一方面坚守社会责任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另一方面,巨大的利益诱惑及生存危机反复考验着媒体的社会责任意识。商业利益和社会责任,孰重孰轻显得难以把握。

李莉在《网络媒体的社会责任构建刍议》一文中提出:“近一段时期,国内媒体如网易、搜狐、新浪等,出现了犀利哥、芙蓉姐姐、鼻涕弟、木子美、流氓燕等‘风云人物’;还有诈捐门、下跪门、兽兽门、阳台门、窃听门、卧室门等‘轰动事件’的热炒,在新闻信息报道时不注重对报道内容的严肃审查,随意发布为吸引受众的低俗新闻,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应该重新构建媒体传播文化的社会责任意识。

(一)健全媒体管理机制,加大对电视媒介的监管力度。大众传播媒介不仅传播大量的社会信息,同时也是文化制度的传播手段,大众传播媒介也是为社会制度服务的。要想加强媒介社会责任,不仅要使电视从业人员进行自我约束,更核心的是加强制度的构建。

正因为媒介粗放式管理使媒体管理制度滞后,这也正是媒介社会责任缺失不可忽略的原因。应从以下两方面加强媒体的管理:首先,所有的节目播出前都要对其内容、主题等方面进行备案制,包括娱乐节目、新闻节目、访谈节目、文艺晚会等。其次,节目内容要进行实时监管,设置专业人员监管节目内容是否违法违规、是否低俗、节目播出效果如何等,并做好记录和反馈工作。

(二)新闻媒体要提高自律意识,多生产原创性作品。中国传媒大学宫承波教授在《传播学概论》中说道:“媒体的权利主要包括信息采集权和信息发布权,从信息的收集、筛选到信息的过滤、公开,每一个环节都体现着这种权利的主导作用,因而这种权利就成了一种可利用的资源。”

权利和义务应该是相辅相成的,所以,电视媒介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是他们应尽的义务。电视媒介应自觉接受道德观念的约束,在利益和责任两点中找到合适的切入点。在这样的思想觉悟的指导下,多生产原创性作品,丰富受众的文化生活。

(三)培养媒体专业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电视从业人员是电视媒介的直接形象代表,要加强媒介的社会责任,应该先从新闻从业人员入手。首先,媒介人员的政治素质需提高。我国电视媒介应该是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电视从业人员绝不能打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旗子,传播低俗的内容,要把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品质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其次,还要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电视艺术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艺术,虽然我国也出现了一些业务素质较高的主持人,例如白岩松、崔永元等,但更多的主持人经常会出现一些基本常识的漏洞,从实质上看,正是因为其文化素养不高、业务素质不强,才会时有“笑料”出现。只有对各门学科进行更深入的学习,才能提高自己的文化涵养,进而使电视节目的制作水平提高,才能对电视媒介社会责任缺失进行根本的治理。

(四)开展电视媒介受众的品位教育。电视媒介传播的核心是受众,媒介从业人员和受众应该是互动的,所以,提高受众的素养,使双方进行良性互动,是帮助电视媒介加强社会责任感的一条可行之路。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努力:首先,因为任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可以从学校教育着手,逐步加强整个社会的素养教育。大学生、中学生因为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对电视媒介的文化传播内容更容易理解,他们不仅可以把它带入家庭,而且在其参加工作后更可以将它辐射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其次,也可在社区以电视台的名义开展一些文化宣传活动。

加强电视媒介社会责任的建设任务任重而道远,但是只要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广大新闻从业人员提高责任意识,同时和受众进行良好的互动,电视媒介的道路一定能够越走越宽广。

参考文献:

[1]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董广安.现代新闻写作教程[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

[3]温莉华.论电视媒介娱乐节目的社会责任[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7(7).

[4]周黎明.2008中国时评年选[M].花城出版社,2009.

[5]李莉.网络媒体的社会责任构建刍议[J].编辑之友,2011(9).

(作者为南阳理工学院文法学院副教授)

来源: 《新闻爱好者》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