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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电最新动向的一种解读

2012-03-06 16:41:15  来源: 人民网-传媒频道  作者: 张 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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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撇清一个概念:三网融合不是三网合一。广电网和电信网是两个并行独立的物理网,国务院《三网融合方案》对三网融合给出的权威定义是: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语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这就首先否定了并入一个网即电信网的问题。因为在现实条件下,广电与电信不仅业务范围不同,业务的性质更是有天壤之别,绝不可混为一谈。

其次,三网融合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方案中指明的,必须是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的融合。也就是说,融合不是当前要做的事情。现在的技术条件不对等,想融也融不起来。只有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才是“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基础条件。而且,即使技术条件成熟了,可以融合的恐怕也只有双方互有交叉的增值业务部分。至于各自的核心业务部分仍然要各司其职。

当前,在建设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的问题上,三个方面都在加快进度,都在为下一步融合做准备。

必须承认,由于电信(实际掌握着互联和通信两个网)技术基础条件好,资金充足,占据相对优势,进展更为迅速一些。

相比之下,广电方面显得要被动许多。由于历史、体制等方面的原因,有线网没有形成电信网那样的全国一张网,而是被分割得很零碎,更没有全部实现数字化。这种不对等的局面,使广电面对迫在眉睫的三网融合时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第三,在完成预订目标的进度上双方存在着时间差。按照工程目标,中国电信宽带用户的接入带宽将在3~5年内跃升10倍以上,并将持续快速提升;资费在3年左右迎来“跳变期”,并将持续下降。他们的计划是在2011年新增光纤用户3000万,2013年达到8000万,“十二五”末光纤入户(带宽在100M以上)超过1亿。现在很多地方的电信IPTV都出现了高清视频节目,而且几乎涵盖了数字电视拥有的所有频道。而广电除了资金缺口,面临更复杂的问题。按照去年出台的《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自主创新战略研究报告》提出的规划,广电要“形成与电信网公平‘竞合’的态势,突破三网融合中的‘代差’瓶颈”,就必须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而这需要分三个阶段,用十年左右的时间(至2019年)才能建成。这显露出广电与电信在实现规划目标上的时间差异。

第四,谁有资格建立内容集成播控平台、掌握电视节目的网络播控权。其实答案是明确和肯定的。国务院《三网融合方案》规定得非常清楚:IPTV、手机电视的集成播控业务由广电部门负责,宣传部门指导。具体任务是:广电部门按照广播电视治理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对从事广播电视业务企业的业务规划、业务准进、运营监管、内容安全、节目播放、安全播出、服务质量、公共服务、设备进网、互联互通等治理。这对文化、信息安全的要求是很高的。所以,互联网电视牌照和IPTV牌照均由广电部门掌握。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网络的快速发展与普及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各种消极负面的影响。特别是网络传播的泛在性、跨国性、复杂性和易受攻击性等特点,网络文化和网络舆论对国家信息与文化安全乃至社会的稳定都提出了重大挑战。鉴于中国的国情,电视媒体除承担大众传播媒介的社会属性外,还必须承担国家作为党和政府“喉舌”的政治属性,因此中国IPTV的发展,将无法脱离广电的监管,这既是中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也是广电部门的职责所在。特别是在“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任务更加艰巨的复杂形势下”,要想让政府对具有意识形态属性的广播电视撒手不管,是完全没有可能的。客观而言,内容把关的工作既不在电信业务范畴,电信也缺乏这样的资质与能力。

为了节目传输安全,实现在内容上的管控,广电目前采取的措施是在有条件与电信实现对接的12个试点城市的有线网中,建立内容集成播控平台或分平台,用以推广IPTV。这应该是确保内容安全前提下唯一正确的抉择,是稳妥的和积极的。但遗憾的是电信方面并不配合,而是采取打擦边球的方式,试图绕过广电对内容的管控。而正是由于电信出于产业发展的动机,千方百计想摆脱广电对内容监管的羁绊,自成体系,所以才不可避免地引起了矛盾和冲突。例如CNTV有关人士曾反映,他们“与多家地方电视台一起在8个试点城市投入近2亿元建设了IPTV播控总平台和分平台,说服地方电视台顺利完成了内部网络对接,但是在与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对接上却卡壳了”,以至于“造成前期投入的资金和设备都处于闲置的状态”。同样的问题在广东等地也有反映。

对于广电与电信的区别,一些业外人士其实也已看出了端倪。吴纯勇先生就曾公开表示,“工信部以提高产业竞争能力为出发点,对终端厂商所持的是鼓励态度,但是广电重视的是内容监控,两个部委的出发点不一样。”这样说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所以我们不能把广电与电信之争简单地理解为单纯的行业之争,实在是因为广电出于职责而不能不争。

以上林林总总,表面上十分热闹、曲折复杂,但深究起来,很多问题的产生,实际上是出于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坚守对内容安全包括传输安全负责的底线,这似乎应成为判断广电今后走势的一个基本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