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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近年来广播电视进行了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改革(三局合一,两台合并),但无论怎么改,也没有把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的性质改掉,这就决定了广播电视必然要承担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使命,而广播电视作为“党和政府喉舌”的性质也是不可更改的。这正是政府之所以会公开“亮剑”而媒体却不会公开“顶撞”的原因。 在这样的一个大前提下,要使广电媒体继续保持公益媒体特色,大致有三种选择:一是维持现有的广电事业与节目规模,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亦即按照中央关于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要求的那样,做到“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这样,媒体少了经费上的后顾之忧,自然也就失去了继续做广告的理由,荧屏的净化水到渠成。二是根据国家财力的大小,确定可以支持的频道频率数量,裁撤财政补贴不能覆盖的多余部分。三是实行媒体按性质的分类管理。像当前事业单位进行的改革或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那样,公益的归公益,由国家财政负担,其余的推向市场。 三者必居其一。否则,混乱的情况恐怕不可能消除。 但遗憾的是,目前除了重庆表示要给广电追加投入之外,其他省尚无相应表态或拿出其他的办法。广电媒体下一步究竟将如何发展,是基本维持现状、只做局部调整,还是加大投入、一次性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前仍是未知数。 总之,“限广令”的实施,是政府想把在商业化道路上渐行渐远的媒体重新拉回公益道路的又一次努力。我个人认为,这是解读当前广电政策和今后走向的一把钥匙。这个问题弄通了,其他的问题也都可以迎刃而解了。同时我也认为,由于体制机制改革没到位或思路尚未完全理清,这样做的效果将十分有限。因为如果不能如中央决定那样从根本上解决媒体生存所系的经费问题,媒体就总要想方设法挣钱,解决自身发展之需要。如此,政府把媒体往回拉的努力恐将永无休止。如何冲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在收与放、治与乱之间寻找适合的平衡点,将成为困扰政府的长期问题。 “限娱令” “限娱令”准确的名称是《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文件的核心是要建立“上星综合频道节目播出调控制度”。《意见》指出,上星综合频道的定位应该是新闻综合频道,必须以新闻节目为主,以宣传教育为主,不能办成专业频道,更不能办成娱乐频道。为此《意见》要求,省级卫视每晚黄金档(包括晚间)必须播出三档包括《新闻联播》在内的新闻节目,每天新闻自制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每台每周黄金时间播出的综艺节目不能超过两个。黄金时间限制播出相亲、情感故事、竞技节目、综艺娱乐等七大类节目。因为该意见对各台综艺娱乐类节目影响最大,业界习惯形象地称之为“限娱令”。 此前,全国卫视综艺娱乐类节目有126个之多,且作为当家节目,多安排在黄金时间播出。如果按意见执行,全国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台每周不超过两个,理论上的最大容纳值只有68个,相当于拦腰砍了一刀。难怪各卫视感受最深的是文件对娱乐节目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