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网络新闻作品初评工作的通知

2012-02-23 16:24:32  来源: 中国记协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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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外宣办(网宣办),各有关新闻单位、中央重点新闻网站:

根据中国记协《关于印发 <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记协发[2011]9号,以下简称“两奖”《评选办法》)和《关于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和第十二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记协发[2011]10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网络新闻作品初评工作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组织。

本届网络新闻作品初评将于2012年4月下旬在北京举行,截稿时间为2012年4月13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两奖”《评选办法》、《通知》和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标准、推荐报送程序和要求,做好参评作品的推荐、报送工作。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项目

凡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包括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设立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原创并在2011年度内首次发布的新闻评论、专题、访谈、网页设计、专栏等网络新闻作品(包括以上5类体裁的国际传播奖项作品),均可参评。

二、报送初评数额

报送数额 报送单位

各不超过5件

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中国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解放军报社、中国青年报社、中国新闻社等中央新闻单位,中国网、中国青年网、中国台湾网、中国西藏网等中央新闻网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商同级外宣办),中国产业报协会

各不超过1件

符合“评选范围”的其他单位

报送单位如确有较多符合“两奖”《评选办法》关于“评选标准”规定的国际传播奖项好作品,可在上述报送数额的基础上,按新增不超过1个数额报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组织的初评评选委员会,从以上参评作品中推荐39件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其中评论、访谈各9件,专题11件,网页设计6件,专栏4件(中央新闻单位网站和地方新闻网站各50%)。以上作品中,国际传播奖项的作品按不少于报送数额的5%掌握。在此基础上,如确有较多符合“评选标准”的国际传播好作品,可按新增不超过2件报送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