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初评工作的通知

2012-02-23 16:20:28  来源: 中国记协网  作者:   
视频加载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各有关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中国记协《关于印发 <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记协发[2011]9号,以下简称“两奖”《评选办法》)和《关于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和第十二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记协发[2011]10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由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主办,楚天都市报承办,截稿日期为2012年 3月31 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两奖”《评选办法》、《通知》和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标准、推荐报送程序和要求,做好参评作品的推荐、报送工作。

一、评选项目

本届初评按题材设10大类(各类别下区分单幅和组照)评选项目:

1.非突发重大新闻:报道有重大影响的国内国际时政新闻摄影作品。

2.突发新闻:报道不可预测的、突然发生的重要事件的新闻摄影作品。

3.经济科技:报道经济方面和科学技术探索、发明、推广应用的新闻摄影作品。

4.人物:报道新闻人物的新闻摄影作品。

5.体育:报道体育赛事、体育活动的新闻摄影作品。

6.文化教育:报道文化艺术和教育的新闻摄影作品。

7.自然环保:报道人与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闻摄影作品。

8.日常生活:报道日常社会生活的新闻摄影作品。

9.军事与法治:报道新时期人民军队在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国防现代建设的新闻摄影作品,以及我国法治建设的新闻摄影作品。

10.国际传播:面向国际社会传播中国的新闻摄影作品,包括有效影响国际舆论的内宣作品。

二、报送初评数额

报送数额  报送单位 
 

不限参评数额

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中国日报社、解放军报社、科技日报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工人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农民日报社、法制日报社、中国新闻社、中国产业报协会以外的中国记协专业报会员单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中国产业报协会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组织的初评评选委员会,从所有参评作品中推荐20幅(组)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其中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作品按不少于报送数额的5%掌握。如确有较多符合“两奖”《评选办法》关于“评选标准”规定的国际传播好作品,可按新增不超过2幅(组)报送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

三、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报送单位分别报送1份关于履行推荐报送程序(包括参评材料公示等)的情况说明(直接报送的单位只报送1份推荐情况说明)。

2.报送单位(含直接报送的单位)填写1份《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推荐目录》(表样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同一项目2件以上参评作品,按得票多少排序填写。

3.初评入选拟报送中国新闻奖的作品,按装裱样式(见附件2)制作卡纸,并提供卡纸上需要的参评材料。

(1)参评照片。每幅(组)照片长边为8英寸,用浅色硬卡纸装裱,卡纸长度为31cm,宽度为21.5cm。组照每组不少于4张,不超过6张,装裱后用胶带将每幅作品卡纸按顺序连接在一起。请参评单位按要求制作照片和卡纸,否则不予评选。

(2)每幅(组)参评作品须附1份首次发表作品的完整样报,把样报装在信封里,信封按规定粘贴在卡纸背面。网络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有登载作品的完整网页打印件。没有样报、样刊、网页打印件的,视为未曾公开发表的作品,不予评选。

(3)请在卡纸正面左上方填写照片参评类别,下方填写与发表时相同的标题、说明。卡纸背面填写《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参评作品推荐表》,并加盖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其中作品标题、说明必须与样报完全相同,如有修改,一经发现即取消该作品的参评或获奖资格。发表时没有标题、说明的,可以从当期报道中摘要,但内容不得超出当期的报道范围。

4.为保证新闻摄影作品的真实性,入选作品须经专业数码摄影鉴定无误后报送中国新闻奖定评。导演摆布的照片,合成及拼接的照片,增加、删减影像内容的照片,特技照片和利用图片软件对色阶、色彩反差、饱和度、灰度等调节过度导致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评选。

5.本届使用先进的电子数据表决器进行评选。参加初评的参赛者应提供电子图片数据作品,但在提交电子图片数据的同时,必须在每幅(组)作品前附加《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初评作品推荐表》、样报的电子文档,便于审核参评资貭。上传网址为:http://cnpps.gmw.cn/。

请作者务必妥善保存参评作品的原始数据(即拍摄时由相机生成的图片原始电子格式,未使用任何图片编辑软件修改)及发稿图片电子文本,以供入选后进行对比鉴定。如不能提供作品原始数据,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6.如出现不同单位刊发的同一作者同一幅(组)摄影作品分别报送的情况,初评办公室将选择发表时间在前的作品参评(不再另行通知)。

7.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新闻摄影作品,请按“两奖”《评选办法》、《通知》和本通知规定的报送要求报送。在附件1《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推荐目录》备注栏及卡纸正面左上角注明“国际传播”,并须提供境外媒体落地、转载的报样或网页等依据。

8.参评作品的作者以刊发时的姓名为准,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组照作者超过2人(含2人),按“集体”申报;参评作品的编辑必须是该作品的一位责任编辑。

四、评选委员会

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初评评选委员会组成方案由中国记协制定。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受中国记协委托,聘请熟悉新闻摄影业务的新闻界有关领导、编辑记者代表和专家共15人组成评选委员会。其中,新闻界有关领导7人,编辑记者代表4人,专家评委4人。评委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有本届参评作品者不得担任评委。

五、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享有免费使用参评者作品的权利,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评者及版权拥有者的署名权。参赛作品中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评者自负。若有第三方对图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评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相关责任。本通知的解释权归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各单位须在截稿时间2012年3月31日24时前按要求报送参评作品,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有关事项请与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初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王呈选 (手机13801155644)

张潇艺 (手机13911092846)

办公电话:010-63074595

作品邮寄地址:北京宣武门西街57号新华社西门7号楼303室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邮 编:100803

联 系 人:王呈选 张潇艺

联系电话:010-63074595

附:

1.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推荐目录

2.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材料装裱样式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2012年1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