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初评工作的通知

2012-02-23 16:20:28  来源: 中国记协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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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送初评数额

报送数额  报送单位 
 

不限参评数额

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中国日报社、解放军报社、科技日报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工人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农民日报社、法制日报社、中国新闻社、中国产业报协会以外的中国记协专业报会员单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中国产业报协会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组织的初评评选委员会,从所有参评作品中推荐20幅(组)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其中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作品按不少于报送数额的5%掌握。如确有较多符合“两奖”《评选办法》关于“评选标准”规定的国际传播好作品,可按新增不超过2幅(组)报送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

三、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报送单位分别报送1份关于履行推荐报送程序(包括参评材料公示等)的情况说明(直接报送的单位只报送1份推荐情况说明)。

2.报送单位(含直接报送的单位)填写1份《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推荐目录》(表样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同一项目2件以上参评作品,按得票多少排序填写。

3.初评入选拟报送中国新闻奖的作品,按装裱样式(见附件2)制作卡纸,并提供卡纸上需要的参评材料。

(1)参评照片。每幅(组)照片长边为8英寸,用浅色硬卡纸装裱,卡纸长度为31cm,宽度为21.5cm。组照每组不少于4张,不超过6张,装裱后用胶带将每幅作品卡纸按顺序连接在一起。请参评单位按要求制作照片和卡纸,否则不予评选。

(2)每幅(组)参评作品须附1份首次发表作品的完整样报,把样报装在信封里,信封按规定粘贴在卡纸背面。网络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有登载作品的完整网页打印件。没有样报、样刊、网页打印件的,视为未曾公开发表的作品,不予评选。

(3)请在卡纸正面左上方填写照片参评类别,下方填写与发表时相同的标题、说明。卡纸背面填写《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参评作品推荐表》,并加盖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其中作品标题、说明必须与样报完全相同,如有修改,一经发现即取消该作品的参评或获奖资格。发表时没有标题、说明的,可以从当期报道中摘要,但内容不得超出当期的报道范围。

4.为保证新闻摄影作品的真实性,入选作品须经专业数码摄影鉴定无误后报送中国新闻奖定评。导演摆布的照片,合成及拼接的照片,增加、删减影像内容的照片,特技照片和利用图片软件对色阶、色彩反差、饱和度、灰度等调节过度导致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评选。

5.本届使用先进的电子数据表决器进行评选。参加初评的参赛者应提供电子图片数据作品,但在提交电子图片数据的同时,必须在每幅(组)作品前附加《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初评作品推荐表》、样报的电子文档,便于审核参评资貭。上传网址为:http://cnpps.gmw.cn/。

请作者务必妥善保存参评作品的原始数据(即拍摄时由相机生成的图片原始电子格式,未使用任何图片编辑软件修改)及发稿图片电子文本,以供入选后进行对比鉴定。如不能提供作品原始数据,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6.如出现不同单位刊发的同一作者同一幅(组)摄影作品分别报送的情况,初评办公室将选择发表时间在前的作品参评(不再另行通知)。

7.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新闻摄影作品,请按“两奖”《评选办法》、《通知》和本通知规定的报送要求报送。在附件1《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推荐目录》备注栏及卡纸正面左上角注明“国际传播”,并须提供境外媒体落地、转载的报样或网页等依据。

8.参评作品的作者以刊发时的姓名为准,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组照作者超过2人(含2人),按“集体”申报;参评作品的编辑必须是该作品的一位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