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报纸副刊作品初评工作的通知

2012-02-23 16:07:51  来源: 中国记协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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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各有关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中国记协《关于印发 <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记协发[2011]9号,以下简称“两奖”《评选办法》)和《关于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和第十二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记协发[2011]10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报纸副刊作品初评由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组织。

评选时间定于2012年 5 月,截稿日期为2012年 3 月 20 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两奖”《评选办法》、《通知》和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标准、推荐报送程序和要求,做好参评作品的推荐、报送工作。

一、 报送初评数额

报送数额

报送单位

不超过

15件

中国产业报协会

各不超过10件

31个省(区、市)记协

各不超过

3件

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解放军报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组织推荐军队系统报纸副刊作品)

各不超过

2件

中国日报社、科技日报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工人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农民日报社、法制日报社

各不超过

1件

中国产业报协会以外的中国记协专业报会员单位

报送单位如确有较多符合“两奖”《评选办法》关于“评选标准”规定的国际传播奖项好作品,可在上述报送数额的基础上,按新增不超过1个数额报送。

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组织的初评评委会,从以上参评作品中推荐杂文、文艺评论、特写、报告文学4项共10件报纸副刊作品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其中,国际传播奖项的作品按不少于报送数额的5%掌握。在此基础上,如确有较多符合“评选标准”的国际传播好作品,可按新增不超过2件报送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

二、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报送单位分别报送1份关于履行推荐报送程序(包括参评材料公示等)的情况说明(直接报送的单位只报送1份推荐情况说明)。

2.报送单位(含直接报送的单位)填写1份《中国新闻奖报纸副刊初评推荐作品目录》(表样见附件1),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

3.每件报纸副刊参评作品均须寄送25套装订完整的文字材料。所有文字材料用A4纸打印、复印,无法用A4纸复印的作品,复印后折叠为A4纸大小。每套参评作品文字材料及装订顺序为:1份中国新闻奖报纸副刊初评作品推荐表(表样见附件2,表中刊发单位名称须填写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1份作品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外文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报纸副刊作品,每套文字材料须在原文稿后附1份完整准确的中文译稿)。

4.每件参评作品须附1份刊发作品的完整样报。

5.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报纸副刊作品,按“两奖”《评选办法》、《通知》和本通知规定的报送要求报送。根据作品体裁参评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4个项目,并在推荐作品目录(表样见附件1)备注栏和作品推荐表(表样见附件2)“参评项目”中注明“国际传播”和作品体裁,同时须提供在境外媒体落地(转载、引用、采用)的报样或网页、音频、视频等依据。

6.报告文学要求8000字以内,特写要求3000字以内,文艺评论、杂文要求2000字以内。超长作品在评选中有严格限制,每个报送单位最多只能报送1件。外文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副刊作品的字数要求,按原文适用上述规定。

7.作品署名以刊播时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可另报1名责任编辑。

三、初评委员会

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制定初评评选委员会组成方案,在报经中国记协批准后,聘请新闻界有关领导、编辑记者代表和专家共21位评委组成。其中,新闻界有关领导12人,编辑记者代表6人,专家评委3人。评委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有本届参评作品者不得担任评委。

四、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享有中国新闻奖报纸副刊初评作品申报材料的使用权。本通知的解释权归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

各单位须在截稿时间2012年3月2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前将参评作品寄送到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为避免延误或丢失,请务必使用特快专递邮寄。有关事项请与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

王琴珍 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寄送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甲61号工人日报社转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 邮 编 100718

电 话:010-84119677/84151687

手 机:13601251287

附件

1.中国新闻奖报纸副刊作品初评推荐目录

2. 中国新闻奖报纸副刊作品初评推荐表

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