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报纸副刊作品初评工作的通知

2012-02-23 16:07:51  来源: 中国记协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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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报送单位分别报送1份关于履行推荐报送程序(包括参评材料公示等)的情况说明(直接报送的单位只报送1份推荐情况说明)。

2.报送单位(含直接报送的单位)填写1份《中国新闻奖报纸副刊初评推荐作品目录》(表样见附件1),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

3.每件报纸副刊参评作品均须寄送25套装订完整的文字材料。所有文字材料用A4纸打印、复印,无法用A4纸复印的作品,复印后折叠为A4纸大小。每套参评作品文字材料及装订顺序为:1份中国新闻奖报纸副刊初评作品推荐表(表样见附件2,表中刊发单位名称须填写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1份作品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外文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报纸副刊作品,每套文字材料须在原文稿后附1份完整准确的中文译稿)。

4.每件参评作品须附1份刊发作品的完整样报。

5.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报纸副刊作品,按“两奖”《评选办法》、《通知》和本通知规定的报送要求报送。根据作品体裁参评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4个项目,并在推荐作品目录(表样见附件1)备注栏和作品推荐表(表样见附件2)“参评项目”中注明“国际传播”和作品体裁,同时须提供在境外媒体落地(转载、引用、采用)的报样或网页、音频、视频等依据。

6.报告文学要求8000字以内,特写要求3000字以内,文艺评论、杂文要求2000字以内。超长作品在评选中有严格限制,每个报送单位最多只能报送1件。外文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副刊作品的字数要求,按原文适用上述规定。

7.作品署名以刊播时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可另报1名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