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报纸副刊作品初评工作的通知

2012-02-23 16:07:51  来源: 中国记协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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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各有关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中国记协《关于印发 <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记协发[2011]9号,以下简称“两奖”《评选办法》)和《关于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和第十二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记协发[2011]10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报纸副刊作品初评由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组织。

评选时间定于2012年 5 月,截稿日期为2012年 3 月 20 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两奖”《评选办法》、《通知》和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标准、推荐报送程序和要求,做好参评作品的推荐、报送工作。

一、 报送初评数额

报送数额

报送单位

不超过

15件

中国产业报协会

各不超过10件

31个省(区、市)记协

各不超过

3件

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解放军报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组织推荐军队系统报纸副刊作品)

各不超过

2件

中国日报社、科技日报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工人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农民日报社、法制日报社

各不超过

1件

中国产业报协会以外的中国记协专业报会员单位

报送单位如确有较多符合“两奖”《评选办法》关于“评选标准”规定的国际传播奖项好作品,可在上述报送数额的基础上,按新增不超过1个数额报送。

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组织的初评评委会,从以上参评作品中推荐杂文、文艺评论、特写、报告文学4项共10件报纸副刊作品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其中,国际传播奖项的作品按不少于报送数额的5%掌握。在此基础上,如确有较多符合“评选标准”的国际传播好作品,可按新增不超过2件报送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