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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创新的理论视角

2012-02-15 16:36:02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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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电视传媒的永恒主题。创新的根本是理念的创新,形态和内容为具体化表现。电视节目创新应该关注相关法律、电视创新环境以及电视节目制作三方面的关键问题。

□ 文/丁梅芊

近年来,各电视台在电视节目创新方面运用很多创新策略。

首先理念创新是根本。节目创新的“新老元素”是指在产品层次上传统和现代文化的重新演绎和对新兴文化的精炼抽象,文化理念的演变循序渐进。因此,“新老元素”相融策略往往能收到很好效果。如某选秀节目是虽然很大程度上借鉴于“美国偶像”,但却在借鉴过程中对新兴文化的一系列鲜明特质进行了独到抽象和演绎,特别是在比赛规则方面做得尤其出色。这些新兴文化特质给长久以来习惯按部就班、服从等级制度、评判标准单一化、凡事讲求面子、老幼分明、宁可被动接受也不主动参与的中国老百姓带来了极大的新鲜感和娱乐性。尤其是手机短信的互动性,给节目现场带来了真实悬念。由于选秀节目从一个特殊的角度,较好地融会了地方电视多年的本土化改造经验,电视表现上更为深入和细致,最终达到了较高的创新水准,才产生了“本土化全民娱乐”的轰动效果。

其次,人类所进行的各种创造活动,大部分是利用前人已有的成果进行增减组合,如果出现前所未有的新奇事物,便是“创新”。在创造学中,所谓的组合创新法,正是将原有的某些事物联合起来产生新事物的创新策略。这种技法同样可以用来进行电视节目形态的创新。常用的组合法有同物自组、异类组合、主体附加和信息交汇法等。跨节目形态的同物自组,就是把同一类物品组合在一起来得到新的产品。如鸡尾酒,它体现了综合就是创造的精神,电视节目也可以进行类似的同物自组,从而产生新的节目形态。真人秀节目就是打破了新闻、纪录片等真实的电视节目与电视剧等虚拟电视节目之间的界限,是纪实类节目和综艺娱乐节目两类节目的综合体。另外值得关注的是“明星”娱乐和“民星”娱乐的结合。从选秀与竞艺经验看,电视选秀节目的热潮已经从平民娱乐向明星竞艺蔓延。对于一个平民选手来说,从最初参赛到最终胜出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观众在整个过程中有着强烈的参与感,在观众心目中,他就是平民英雄,因此慷慨解囊也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既有明星来加强关注度,又以平民选手巩固短信支持,一举两得的创新之举颇具匠心。

第三,跨媒体形式与跨艺术形式的组合,是将不同类型的物品组合在一起产生新的事物。电视节目的异类组合可以分为跨媒体形式和跨艺术形式两种。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是四大主要媒体形式。当一档电视节目跨越媒体形式的分界,就有可能成为创新之举。让主持人以轻松、娱乐的方式为观众讲述报纸上刊登的奇闻趣事,寓教于乐,也不失教育意义。如果说跨媒体组合打破了各种传媒产品之间的界限,那么跨艺术形式的组合则更进一层,穿越了各种精神文化产品之间的壁垒。说书、戏剧、杂技、文学等等,把这些艺术形式的某些元素或特征与电视节目相融合,往往能创制出别有新意的节目形态来。社教节目一贯风格严肃拘谨,说教意味浓重,很难成为收视率高的品牌节目。“百家讲坛”积极创新,很好地把握了传统与流行之间的契合点。节目的选题与内容设计具有戏剧性,学者以说书的风格来讲授,使得科教节目变成大众所接受和喜爱的文化产品,品牌知名度迅速扩大。由东方卫视制作的“非常有戏”,将中国传统的戏曲以现代电视的包装制作推到前台。多位影视明星以参赛选手或表演嘉宾的身份参加活动,吸引青年观众对中国戏曲产生兴趣。

归纳起来,电视节目的组合创新可以从跨节目形态、跨媒体手段和跨艺术形式这三个层面着眼寻找突破口。越过边界,往往就产生想象力。节目创新的另一切入点是节目内容。特性列举法就是通过对某一创新对象的特性进行列举分析展开联想,用一览表的方式帮助思考,然后探讨能否改变某些特性从而完成创造性构思。这种方法着眼于局部,特别适用于解决较具体的问题,因此在电视节目内容创新方面可以得到很好的应用。(作者是辽宁大学广播影视学院副教授)

来源: 《中国记者》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