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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八届(2011年度)福建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2-02-06 11:22:17  来源: 东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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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单位:

第十八届(2011年度)福建新闻奖评选工作将于2012年4月举行,由南平市委宣传部、市记协承办。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的规定,履行好推荐与报送程序,共同做好新闻评奖工作。现就开展本届福建新闻奖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额

各单位报送数额详见附件1。

1.下列单位规定数额参评新闻作品中必须按不少于10%的比例报送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作品,否则直接空缺相当数量名额。在此基础上,若确有较多符合“评选标准”的国际传播好作品,可新增不超过2件报送。

国际传播奖具体报送数目为:

福建日报:不少于2件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不少于4件

海峡都市报、海峡导报、东南快报、东南新闻网、福建侨报,福州、厦门、泉州市一报两台:各不少于1件

2.省人大等8部门推荐参评的新闻作品,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各1件。

3.各县区市广播电视台从今年起,可各推荐1件新闻作品、1件新闻论文参评,广播或电视类别自选。

4.各单位按分配数额推荐作品参评。如超额报送,评选办公室将按各单位报送的《第十八届福建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附件2)顺序撤下排序在后的超额作品。

5.其他专项初评项目(报纸副刊、新闻漫画、新闻摄影)的报送数额另见有关专项作品初评办法。

二、参评作品报送材料

(一)目录材料

各单位报送参评作品时,须填写一份《第十八届福建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附件2)。此表务必加盖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否则视为无效推荐。

报送到评选办公室的参评作品,不得重新更换。

(二)公示材料

各单位报送1份关于履行推荐程序的公示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三)文字材料

所有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用A4纸。无法用A4纸复印的作品,复印后折叠为A4纸大小。

1.参评作品目录表、推荐表内容须打印(不接收手写版),刊播单位名称应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填写,评选项目请明确媒体类别,按“报纸消息”、“广播评论”“电视专题”的体例填写,推荐表上的核定序号由评选办公室填写。

2.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装订顺序为:参评作品推荐表(二)(附件4)、简介(按照项目要求申报)、文字稿、目录页和版权页(按照项目要求申报)。

每件参评作品还须附参评作品3份推荐表(一)(附件3),此表务必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不要和文字材料装订在一起。

新闻专栏参评材料装订顺序为1份新闻名专栏参评推荐表(附件6);1份2011年上半年代表作基本情况、1份2011年上半年代表作、1份2011年下半年代表作基本情况、1份2011年下半年代表作(附件7)、1份刊播作品目录(附件8)。

3.报纸、通讯社、期刊、网络作品以及新闻论文须报送35套文字材料;广播、电视作品须报送20套文字材料。报纸、期刊、通讯社作品须是该作品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播、电视、网络新闻评论请报送文字打印稿。

4.报纸、期刊、新闻论文参评作品须送原样报(刊)1份。

5.报纸、期刊请仅复印所报送作品,不要复印周边的篇幅。请隐去作者、责编、主创人员姓名、刊播媒体名称以后按原始尺寸复印,不要扩印或缩印。

6.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须报送3件代表作的复印件或文字稿,并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附件5,3件代表作在目录“备注”栏内注明)和1000字以内的报道内容简介。

7.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现场直播、节目编排参评作品请在每套材料后附1份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节目编排作品请在每套材料后另附1份节目串联单。

8.网络新闻专题、网络访谈、网页设计只要报送《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4),并附3份推荐表(附件3)。

9.报纸版面仅须送2份原样报以及3份推荐表(附件3)。

10.新闻论文须复印作品样刊和该期刊物的目录页(图书目录页)、版权页。

11.国际传播奖的参评作品在推荐表“参评项目”中注明“国际传播”和作品体裁,同时须提供在境外媒体落地(转载、引用、采用)的报样和网页、音频、视频等依据。

12.国际新闻奖参评作品在推荐表“参评项目”中注明“国际新闻”和作品体裁,同时须提供在境内外媒体落地(转载、引用、采用)的报样和网页、音频、视频等依据。

(四)光盘材料

1.每家推荐单位须将本单位的所有参评作品的报送材料制作成一张光盘,内含每件参评作品的推荐表、文字稿(word格式)、简介、广播电视音视频(广播作品制作成60k-90k码率的WMA格式音频作品;电视作品制作成380k码率,4:3视频页面比例,页面大小为384×288像素的WMV格式视频作品)等,与文字材料一起报送。光盘外包装盒上标明“报送材料”。若确无条件刻录光盘,可将上述材料发送到fjxwjpwk@163.com,标明“福建新闻奖报送材料”。

2.广播电视参评作品须将原版播出作品复制1套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同一单位参评同一项目的作品可录在1张光盘上。广播电视评论、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将片头、片尾完整刻录在光盘上。

刻录前,请务必选择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光盘”。生成DVD光盘时,需设置为自动播放模式。刻录后的光盘请务必在DVD机上试播,检查是否能自动播放、前进、后退,声音、画面是否完整清晰,无误后再寄出。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在DVD上正常播放的参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

3.网络新闻作品须报送1张能够离线浏览参评作品网上页面的光盘。评论和网页设计要求为参评作品所在网页;新闻专题要求含所在网站或频道的页面、专题首页和3件代表作的网页;新闻访谈要求含在线访谈全部内容的网页(视频作品须附视频数据)。

请各参评单位务必在3月5日前寄送参评作品,逾期视为自动弃权。所有参评作品请用特快专递邮寄,以免延误或丢失。

省新闻摄影学会、省记协漫画工委、省记协副刊工委须按照《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制定单项作品年赛的评选通知,及时下发有关单位。年赛初评后选拔出推荐参评福建新闻奖定评的作品,3月15日前须制作成本通知要求的格式,一式35套送评委会办公室。

福建新闻奖评选办公室设在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有关评选事宜请与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高延萍 0591-87095430

高碧珍 0591-87095346

传 真:0591-87095452

寄送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4号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邮政编码:350003

各单位可在东南网福建记协频道或公用邮箱fjxwj2008@163.com(密码:fjxwj350003)下载相关通知及表格。

附件:(点此下载附件)

1.第十八届福建新闻奖参评数额分配方案

2.第十八届福建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

3.第十八届福建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一)

4.第十八届福建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二)

5.第十八届福建新闻奖参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完整作品目录

6.第十八届福建新闻奖新闻名专栏参评推荐表

7.第十八届福建新闻奖新闻名专栏参评作品代表作基本情况

8.新闻专栏2011年度每月第2周刊播作品标题目录

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2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