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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八届(2011年度)福建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2-02-06 11:22:17  来源: 东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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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单位:

第十八届(2011年度)福建新闻奖评选工作将于2012年4月举行,由南平市委宣传部、市记协承办。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的规定,履行好推荐与报送程序,共同做好新闻评奖工作。现就开展本届福建新闻奖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额

各单位报送数额详见附件1。

1.下列单位规定数额参评新闻作品中必须按不少于10%的比例报送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作品,否则直接空缺相当数量名额。在此基础上,若确有较多符合“评选标准”的国际传播好作品,可新增不超过2件报送。

国际传播奖具体报送数目为:

福建日报:不少于2件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不少于4件

海峡都市报、海峡导报、东南快报、东南新闻网、福建侨报,福州、厦门、泉州市一报两台:各不少于1件

2.省人大等8部门推荐参评的新闻作品,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各1件。

3.各县区市广播电视台从今年起,可各推荐1件新闻作品、1件新闻论文参评,广播或电视类别自选。

4.各单位按分配数额推荐作品参评。如超额报送,评选办公室将按各单位报送的《第十八届福建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附件2)顺序撤下排序在后的超额作品。

5.其他专项初评项目(报纸副刊、新闻漫画、新闻摄影)的报送数额另见有关专项作品初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