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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2012-02-06 11:18:59  来源: 东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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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单位:

福建新闻奖是经省委批准常设的全省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每年评选一次,由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2012年,我会将开展第十八届(2011年度)福建新闻奖评选工作,并参照中国新闻奖的奖项设置,增设国际新闻奖项。根据2011年评选实践,评奖办公室对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新修订的《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2年2月3日

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

福建新闻奖是经省委批准常设的全省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每年评选一次,由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

一、评奖宗旨

开展福建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省新闻工作年度业绩,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及“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新闻媒体与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提高作品质量,提升整体效益;促进新闻媒体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队伍,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进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全省工作大局服务。

二、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新闻时事类期刊,通讯社,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原创并在2011年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全国统一书刊号的报刊、图书2011年首次刊载的新闻论文。

参评新闻单位须为省记协团体会员单位。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在原有评选项目的基础上,增设国际新闻奖项:

(一)报纸、通讯社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不超过2名责任编辑。

2.评论类:对社会关注的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述评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类:用多种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含分两期刊发的通讯),字数限制在4000字以内。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版块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多篇报道。本评选项目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参评作品单件作品均不少于3篇。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以结束作品的刊播年度为准。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代表作平均单篇作品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该项目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超过6人的,按“集体”申报。每件代表作可申报1名责任编辑。

5.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版、专刊版面和成组的版面)。作者指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不另申报责任编辑。

6.副刊类:包括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报告文学长度不超过8000字,特写不超过3000字。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消息类作品。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时长限制在4分钟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不超过2名责任编辑。

2.评论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长限制在15分钟内。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3.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时长限制在45分钟内。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含系列(连续)直播作品。代表作平均单件作品时长限制在8分钟以内。该项目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超过6人的,按“集体”申报。每件代表作可申报1名责任编辑。

5.新闻访谈节目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整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小时。该项目作者指主编、编导、主持人等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6.新闻现场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的时长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3。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节目。作者申报要求同上。

7.新闻节目编排类: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作品,时长不限。该项目作者指参评作品的责任编辑,超过3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三)期刊作品参评项目

1.通讯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字数限制在5000字以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1名责任编辑。

2.评论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四)网络新闻作品参评项目

1.新闻评论类: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作者必须申报真实姓名,不能申报网名。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1名责任编辑。

2.新闻专题类: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结构不少于2层。作者指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主创人员,超过6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3.新闻访谈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2/3。整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小时。作者申报要求同广播电视新闻访谈类作品。

4.网页设计: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或新闻专题首页。作者指网页的编辑、设计人员,超过3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五)综合项目

1.新闻摄影: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名作者,组照作者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并另报1名责任编辑。

2.新闻漫画: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漫画作品。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3.理论宣传作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运用科学理论释疑解惑、分析和解决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理论宣传类文章。字数限制在6000字以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1名责任编辑。

4.新闻名专栏: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刊播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版块(单元),要求2011年12月31日前已连续刊播一年以上且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刊播或更新不少于一次的新闻性专栏。该项目作者指策划、采写和编辑等主创人员,超过6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5.新闻论文:以新闻实践和新闻理论为研究主体的学术文章。字数限制在6000字以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1名责任编辑(必须与发表时的责编署名一致,不明确的可以不填,或与刊载单位核实)。

6.国际传播奖项:面向国际社会传播中国资讯的新闻作品,包括有效影响了国际舆论的对内报道,以及以国际传播为研究对象的新闻论文,参评作品题材不超出上述项目的规定范围。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参照各项目。

(六)国际新闻奖

面向中国和世界报道重大国际事件的新闻作品(具体要求另见《国际新闻奖评选办法》)。

参评作品作者、编辑的署名,均以刊播时的署名、排序为准,推荐和报送时不得变更,否则将对相关单位、人员按虚假、篡改论处。

获奖证书以参评作品报送时的署名和排序为准,不再变更。

四、评选标准

(一)总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全省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

2.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3.在同等条件下,短小精炼的作品优先。

4.有错别字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有政治性差错、病句、新闻要素不全等明显硬伤的作品不得获奖。

(二)各项评选标准

1.消息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

2.评论作品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评论要求必须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3.通讯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

4.报纸、广播、电视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有深度。

5.新闻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

6.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7.新闻漫画作品要求能够反映国内外新闻时事,观点明确,构思新颖,新闻性强,思想性强,针对性强,想象力丰富,幽默感强,艺术性强。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8.报纸副刊作品要求时代感强,体现思想性、新闻性、艺术性的统一,格调高雅,特色鲜明,文笔生动。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9.理论宣传作品要求坚持正确的理论导向,运用科学理论开展宣传、普及和教育,立论正确,思想鲜明,论据可靠;理论联系实际,针对性和说服力强;创新理论宣传的思路和形式,努力做到思想性、针对性和可读性的统一;逻辑严密,用词准确,文风朴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宣传效果良好。

10.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

11.广播、电视、网络新闻访谈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

12.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

13.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要求主题集中,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内容选择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节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编辑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

14.网络新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文字精炼,富于创新,能够充分应用网络新技术和多媒体表现手段,体现交互性强、信息量大等网络特色。

15.网络专题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快;交互性强、表现形式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完美统一。

16.网页设计要求主题鲜明,风格独特;能够完美、准确展示新闻内容、体现首页功能性;布局合理、富于创新;细节精致、色彩协调;符合读者阅读习惯,体现新闻性、艺术性和网络特点的完美统一。

17.新闻论文要求立论正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论述严谨,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

18.国际传播奖应突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体现我国外交方针政策精神;在重大国际事件和涉华重要新闻舆论竞争、斗争中,传播中国声音,表达中国立场,为我提供有利地位和舆论支持并有效影响国际舆论;尽力适应境外受众视角和文化习俗,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亲和力较强,传播效果较好;注重作品的原创率、落地率、转载率。

19.国际新闻奖要求另见《国际新闻奖评选办法》。

20.报送作品体裁填写出现错误,评选办公室可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设奖数额及奖励办法

福建新闻奖设奖数额为400件。其中一等奖60件(含名专栏),二等奖125件,三等奖215件。每个项目的具体设奖数,由评委会办公室根据参评作品情况进行核算,各个奖项可以空缺,不能增加。

省记协向福建新闻奖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署名为“集体”的作品,将向作品的刊播单位颁奖。如作者和编辑为同一人的,只颁发作者证书。

从获奖的新闻作品中推荐规定数量的作品参评中国新闻奖。在福建新闻奖评选过程中,组成我省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对各小组推荐的参评中国新闻奖候选作品进行讨论、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报送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的参评作品。

六、推荐和报送程序

(一)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

本办法规定“评选范围”内的全省所有新闻单位均为推荐单位。各新闻单位派出机构的作品由派出单位同意推荐。合作作品以首发刊播单位推荐为准。

中央驻闽、省直新闻单位、各设区市记协、省新闻摄影学会、省记协漫画工委、省记协副刊工委是福建新闻奖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二)推荐程序

各推荐单位按照下列程序推荐参评作品:

1.组织本单位编辑记者民主推荐参评作品;

2.单位领导和民主推荐的编辑、记者(本人无作品参评)组成评委会;

3.领导班子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集体审核,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作品,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认真受理公示中收到的各种意见,将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作品提交评委会,经充分讨论、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推荐参评作品;

5.推荐单位主持工作的领导在福建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

(三)报送程序

中央驻闽、省直新闻单位、省人大等部门直接向省记协报送参评作品和相关申报材料。各设区市、县区新闻单位的参评作品和相关申报材料经市记协审核后报送。

各设区市的新闻专栏推荐报送由各设区市记协统筹安排。

新闻摄影、新闻漫画、副刊作品分别报送到省新闻摄影学会、省记协漫画工委、省记协副刊工委,在年赛初评的基础上按规定数额评选出参评福建新闻奖作品,统一报福建新闻奖评委会。

新闻摄影作品由省记协与省新闻摄影学会联合组织福建新闻摄影年赛。年赛评选后,评选出27件候选作品报送到福建新闻奖评委会,定评出16件获奖作品。

省记协漫画工委由省记协授权组织福建新闻漫画年赛。年赛评选后,评选出15件候选作品报送到福建新闻奖评委会,定评出9件获奖作品。

省记协副刊工委由省记协授权组织福建副刊作品年赛。年赛评选后,评选出15件候选作品报送到福建新闻奖评委会,定评出9件获奖作品。

七、评选委员会

1.评选委员会负责福建新闻奖的评选,每届不超过60人。

2.评委会采用轮换制和回避制。有作品参评的人员不得担任当届评委。

3.评委组成:

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及处室负责人、特邀评委(15人)

新闻单位副高级职称以上记者、编辑代表和高校新闻院系专家、学者(45人),从福建新闻奖评选委员库中按比例随机抽取。

八、评选程序和评选监督

1.审核评选材料。省记协秘书处对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或未履行“推荐程序”的,一律退回补充或撤销,逾期补充者不予受理。

2.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人数4/5,方可召开评选会。

3.评委分若干小组全面审看(听)参评材料,各位评委按规定篇目列出作品获奖等次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统计得票作品的得票高低,按规定获奖数额列出候选获奖作品。评委在此基础上评议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各项目一等奖候选作品和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同时,推荐参评中国新闻奖候选作品。

4.平面网络大组和广播电视大组分别召开全体评委会议,无记名投票定评各项目一等奖。

5.福建新闻奖所有参评项目实行差额评选。一等奖须获得全体评委2/3以上的赞成票,二、三等奖须获得小组评委半数以上的赞成票。若进行第二轮投票,一等奖获奖作品须获得实到评委半数以上赞成票。

6.评选细则由评选办公室根据本届参评作品等实际情况拟定,提交本届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施行。

7.评选结束后获奖作品目录将在东南新闻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8.省记协在认真审核处理公示中所提意见并报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后,正式公布获奖结果。

九、处罚办法

1.如发现参评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相关申报材料有篡改、伪造等情况,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对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或禁止推荐单位在下一年度参评;对该作品的作者、编辑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禁止其5年内参加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

2.凡发现参评作品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作者,对有关人员有请客吃饭、赠送钱物和有价证券等涉嫌贿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该作品的作者今后不得参加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对吃请、收受钱物和有价证券等有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3.评选委员会要严格执行评选办法,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委有接受钱物、有价证券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再聘其担任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的评委。

十、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享有福建新闻奖获奖作品的使用权。评选办法解释权归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附件

国际新闻奖评选办法

根据中宣部《关于<2009年—2020年我国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中国记协《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自2012年起,福建新闻奖内增设设立国际新闻奖评选项目。

一、评奖宗旨

开展国际新闻奖评选,旨在鼓励和倡导我国新闻媒体拓展报道视野,树立世界眼光,对国际新闻特别是重大国际新闻和涉华新闻,在坚持事实准确的前提下,努力体现我政府立场,维护国家利益,体现中国视角,传播中华文化,增强中国声音,掌握话语权,赢得主动权,提高国际传播策略和水平,提升影响国际舆论的能力和实效,进而促进我国国际新闻报道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尽快形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新闻传播格局。

二、评选范围

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上一年度原创、首发并“落了地”(对内报道,要有报纸、电台、电视台及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网站刊播;对外报道,要有境外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站刊播)的国际新闻报道(包括中文和英、法、俄、阿、西等外文的对内和对外报道)。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现设16个评选项目。

(一)报纸通讯社:

消息类、评论类、深度报道类(含通讯,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

(二)广播:

消息类、评论类、深度报道类(含专题,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访谈类。

(三)电视:

消息类、评论类、深度报道类(含专题,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访谈类。

(四)网络:

消息类、评论类、专题类、访谈类。

(五)新闻摄影。

四、评选标准

(一)坚持正确报道方向,有效体现中国在国际新闻舆论中的话语权和议题设置权,体现我国外交方针政策精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重大国际事件和涉华重要新闻舆论竞争中,传播中国声音,表达中国立场,有效影响国际舆论,为我提供主动和舆论支持。

(二)新闻性、时效性强,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世界。

(三)主题鲜明,语言文字生动,表达纯熟、简练,制作精良,感染力强。

(四)对外报道能够尽力适应境外受众视角和欣赏习俗,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亲和力较强,传播效果较好。

(五)消息类作品要求语言文字简明扼要,有完整的新闻要素,表述准确,逻辑清晰;

评论类作品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证有力,具有不同媒体的特色;

深度报道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报道内容全面有深度,其中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的单篇作品不少于3篇,且各单篇作品之间的标题、内容关联性强,能成系统,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访谈类作品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主题集中,内容完整,语言流畅;

网络作品要求交互性强,专题作品结构清晰、逻辑分明;

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

五、参评作品作者、编辑申报办法

参评作品作者、编辑申报,执行福建新闻奖相应项目的申报要求。

六、设奖数额与奖励办法

设奖数额按不超过参加定评作品的1/3掌握。实际获奖作品中,一等奖不超过15%,二等奖不超过35%,三等奖不超过50%。

与福建新闻奖其他奖项同时定评、颁奖。

七、推荐或报送数额

详见附件新闻奖评选通知附件1

八、报送材料要求

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网络类参评作品材料报送要求同福建新闻奖其他评选项目。报纸、通讯社报道稿采用(转载、引用)率要附境内外报纸的报样(包括中外文)或电台、电视台、网络采用(转载、引用)的依据;广播、电视报道落地情况,要附相应依据材料。

新闻摄影作品报送材料为:参评作品推荐表、按装裱样式(附件4)制作的卡纸,并提供卡纸上需要的参评材料:

1.参评照片。每幅(组)照片长边为8英寸,用浅色硬卡纸装裱,长度为31cm,宽度为21.5cm。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装裱后用胶带将每幅作品卡纸按顺序连接在一起。

2.每幅(组)参评作品须附1份首次发表作品的完整样报,把样报装在信封里,信封按规定粘贴在卡纸背面。网络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有登载作品的完整网页打印件。

3.在卡纸正面下方填写刊发时的标题、说明,背面填写表内各项内容。

九、处罚办法

执行福建新闻奖处罚办法。

十、省记协享有参评作品申报材料的使用权。本办法解释权归省记协。

 

附件:

新闻摄影作品卡纸正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