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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2012-02-06 11:18:59  来源: 东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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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际新闻奖评选办法

根据中宣部《关于<2009年—2020年我国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中国记协《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自2012年起,福建新闻奖内增设设立国际新闻奖评选项目。

一、评奖宗旨

开展国际新闻奖评选,旨在鼓励和倡导我国新闻媒体拓展报道视野,树立世界眼光,对国际新闻特别是重大国际新闻和涉华新闻,在坚持事实准确的前提下,努力体现我政府立场,维护国家利益,体现中国视角,传播中华文化,增强中国声音,掌握话语权,赢得主动权,提高国际传播策略和水平,提升影响国际舆论的能力和实效,进而促进我国国际新闻报道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尽快形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新闻传播格局。

二、评选范围

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上一年度原创、首发并“落了地”(对内报道,要有报纸、电台、电视台及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网站刊播;对外报道,要有境外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站刊播)的国际新闻报道(包括中文和英、法、俄、阿、西等外文的对内和对外报道)。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现设16个评选项目。

(一)报纸通讯社:

消息类、评论类、深度报道类(含通讯,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

(二)广播:

消息类、评论类、深度报道类(含专题,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访谈类。

(三)电视:

消息类、评论类、深度报道类(含专题,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访谈类。

(四)网络:

消息类、评论类、专题类、访谈类。

(五)新闻摄影。

四、评选标准

(一)坚持正确报道方向,有效体现中国在国际新闻舆论中的话语权和议题设置权,体现我国外交方针政策精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重大国际事件和涉华重要新闻舆论竞争中,传播中国声音,表达中国立场,有效影响国际舆论,为我提供主动和舆论支持。

(二)新闻性、时效性强,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世界。

(三)主题鲜明,语言文字生动,表达纯熟、简练,制作精良,感染力强。

(四)对外报道能够尽力适应境外受众视角和欣赏习俗,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亲和力较强,传播效果较好。

(五)消息类作品要求语言文字简明扼要,有完整的新闻要素,表述准确,逻辑清晰;

评论类作品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证有力,具有不同媒体的特色;

深度报道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报道内容全面有深度,其中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的单篇作品不少于3篇,且各单篇作品之间的标题、内容关联性强,能成系统,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访谈类作品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主题集中,内容完整,语言流畅;

网络作品要求交互性强,专题作品结构清晰、逻辑分明;

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

五、参评作品作者、编辑申报办法

参评作品作者、编辑申报,执行福建新闻奖相应项目的申报要求。

六、设奖数额与奖励办法

设奖数额按不超过参加定评作品的1/3掌握。实际获奖作品中,一等奖不超过15%,二等奖不超过35%,三等奖不超过50%。

与福建新闻奖其他奖项同时定评、颁奖。

七、推荐或报送数额

详见附件新闻奖评选通知附件1

八、报送材料要求

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网络类参评作品材料报送要求同福建新闻奖其他评选项目。报纸、通讯社报道稿采用(转载、引用)率要附境内外报纸的报样(包括中外文)或电台、电视台、网络采用(转载、引用)的依据;广播、电视报道落地情况,要附相应依据材料。

新闻摄影作品报送材料为:参评作品推荐表、按装裱样式(附件4)制作的卡纸,并提供卡纸上需要的参评材料:

1.参评照片。每幅(组)照片长边为8英寸,用浅色硬卡纸装裱,长度为31cm,宽度为21.5cm。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装裱后用胶带将每幅作品卡纸按顺序连接在一起。

2.每幅(组)参评作品须附1份首次发表作品的完整样报,把样报装在信封里,信封按规定粘贴在卡纸背面。网络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有登载作品的完整网页打印件。

3.在卡纸正面下方填写刊发时的标题、说明,背面填写表内各项内容。

九、处罚办法

执行福建新闻奖处罚办法。

十、省记协享有参评作品申报材料的使用权。本办法解释权归省记协。

 

附件:

新闻摄影作品卡纸正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