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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在原有评选项目的基础上,增设国际新闻奖项: (一)报纸、通讯社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不超过2名责任编辑。 2.评论类:对社会关注的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述评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类:用多种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含分两期刊发的通讯),字数限制在4000字以内。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版块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多篇报道。本评选项目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参评作品单件作品均不少于3篇。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以结束作品的刊播年度为准。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代表作平均单篇作品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该项目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超过6人的,按“集体”申报。每件代表作可申报1名责任编辑。 5.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版、专刊版面和成组的版面)。作者指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不另申报责任编辑。 6.副刊类:包括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报告文学长度不超过8000字,特写不超过3000字。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消息类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