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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2012-02-06 11:18:59  来源: 东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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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单位:

福建新闻奖是经省委批准常设的全省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每年评选一次,由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2012年,我会将开展第十八届(2011年度)福建新闻奖评选工作,并参照中国新闻奖的奖项设置,增设国际新闻奖项。根据2011年评选实践,评奖办公室对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新修订的《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2年2月3日

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

福建新闻奖是经省委批准常设的全省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每年评选一次,由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

一、评奖宗旨

开展福建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省新闻工作年度业绩,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及“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新闻媒体与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提高作品质量,提升整体效益;促进新闻媒体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队伍,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进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全省工作大局服务。

二、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新闻时事类期刊,通讯社,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原创并在2011年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全国统一书刊号的报刊、图书2011年首次刊载的新闻论文。

参评新闻单位须为省记协团体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