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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委宣传部、记协,有关新闻单位:
福建新闻奖评审委员库自2011年组建起,在全省性新闻评奖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增强福建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全省新闻舆论的引导力和传播力,更好地服务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拟进一步调整和扩充福建新闻奖评审委员库。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福建新闻奖评审委员库的组建与使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合优化全省新闻宣传业务骨干和新闻理论研究人才,增强全省新闻评奖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评审组织建设,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
组建评委库时,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统筹规划、统一布局,打破地区、单位限制,综合考虑入库委员的年龄、专业、学历、职务以及地区、单位分布等因素,致力打造一支政治精、业务强、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评审专业工作队伍。
本年度重点扩充中央驻闽、设区市新闻单位尤其是广播、电视类的入库委员,以保证电子随机抽取时各地区、各单位、各评审类别的均衡。
二、入库委员要求
评审委员库,由具备一定资格的新闻单位负责人、新闻业务骨干和高校新闻院系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库中的评委人员数量必须超过每年需要的评委数的5倍。
入选评委库的委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作风正派,热心新闻评奖工作,能认真履行评委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熟悉新闻评奖工作,能正确掌握和执行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
4.工作在新闻采编、新闻研究一线,具有丰富的新闻业务工作实践经验和深厚的新闻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5.具备新闻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聘期在2012年1月1日前达到3年以上。
评委库中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委员须有一定的数量。评委库委员实行滚动式管理,每年初评审工作开展前进行调整。上一年度已进入评委库的评委无须再申报。若各单位上一年度推荐人选中有已调离单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请及时告知,以便更新评委库信息。
三、入选评委库委员的产生
1.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向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推荐福建新闻奖评委会入库委员。各单位要特别注意推荐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新闻业务骨干。
2.推荐进入评委库的委员人选须填写《福建新闻奖评审委员库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2)。中央驻闽新闻单位、省级主要新闻单位填写好单位推荐意见后直接报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直新闻单位、高校新闻院系须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设区市新闻单位须报经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审核后报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将认真审核遴选后,并报经省委宣传部审核认定。
3.入库委员由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统一颁发《福建新闻奖评审委员会委员证书》,持证工作。
4.评委库委员名单不对外公布。
5.对于违反评审工作纪律、调离新闻单位或高校新闻院系、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委员,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可进行调整、增补。评委库委员增补按入库委员产生的规定程序执行。
四、评委会的产生
1.评委库实行电子数据化管理,设置为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四个评审类别,划分为中央驻闽、省级主要新闻单位,省直新闻单位,设区市新闻单位以及高校新闻院系四类评委来源。
2.在福建新闻奖评审前,由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在主席或由主席指定的人员组织下从评委库中按评选办法随机抽取45人,与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及处室负责人,共同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另抽取8人作为候补委员。
3.随机抽取的委员因故不能参加评审会的,由候补委员根据评审类别以及随机抽取的次序递补。
4.参加抽取评委会委员的工作人员,对随机产生的评委会委员名单负有保密责任。
五、参加评委会的委员应严格遵守如下评审纪律:
1.准时参加评审会议,并按规定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工作。
2.不对外泄露评委会委员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3.不对外接受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
4.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徇私、不偏袒,不得放宽标准以及出现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言行。
5.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评委会委员,评委会办公室可立即停止其参加评审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撤销其委员资格。
六、其他事宜
各单位可在东南网福建记协频道或公用邮箱fjxwj2008@163.com(密码:fjxwj350003)下载相关通知及表格。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推荐有资质的人员加入福建新闻奖评审委员库。推荐表原件(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本(注明“福建新闻奖评委库”)及被推荐人员证件照片电子版请于2012年年3月15日前报送到省记协秘书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高延萍
联系方式:0591-87095430,87095452(传真)
电子邮件:fjxwjpwk@163.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4号
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
1.福建新闻奖评审委员会入库委员名额分配表
2.福建新闻奖评审委员会入库委员推荐表
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2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