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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对,用中国传统的观念来看,“做慈善”和“拿钱做慈善”是个悖论。人们一提到像陈光标高调的曝光和炒作做慈善,就不是那么让人接受。我们已经习惯了做好事不留名。 周志懿:我们看到陈光标高调的炒作自己的慈善,还有另外一个好事情。中国的慈善事业处于起步阶段,他的炒作能够唤起更多人对公益慈善的关注,在客观上他是能够起到一个好的作用的。这离传媒稍微有点远。但媒体作为市场的一环,他们同样从市场中创收,吸取自己的营养,同样从受众里面来壮大自己,媒体更应该义不容辞的反哺社会,主动的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在企业领域,顾客就是上帝,在媒体领域,受众就是上帝。一个没有受众的媒体,一个在受众领域影响非常小的媒体,他不可能养活自己,至少不可能有更大的发展。所以,及时的、义不容辞的用自己的资源来反哺社会,这是媒体在公益慈善领域必须做的工作,而不是利用公益慈善的名义去圈钱。 主持人:您刚才说到的市场概念,就像敏锐的商家捕捉商机一样,新闻记者发现一个事件也会很敏锐的捕捉这个事件,他认为这个事件传播出来是有市场的。最近在传媒圈讨论火热的话题之一就是深圳联防队员私闯民宅的暴力事件,引发了很多关注。很多新闻记者听到这个消息蜂拥至受害者的家庭。受害者已经处于极度惊慌的状态,多家媒体连续的曝光、报道,使得受害人几近崩溃。于是,就产生了这样的讨论,媒体和记者一方面作为新闻传播者,另一方面更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这样无限的去扩大这个事情的影响范围,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和影响肯定是不可避免的。这个事件表明一些媒体是为了新闻做新闻。您对这个讨论怎么看? 周志懿:首先,作为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看到这个事情,心情是沉痛的。事件的本身需要整个社会反思,但是作为传媒人,媒体更应该反思我们对事件的报道态度和分寸。这牵扯到一个核心问题,就是新闻能力。新闻从业者如何在报道中把握分寸、把握尺度,这是核心内容。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过去开棺材铺的老板是靠卖棺材为生,但是他绝对不愿意天下死人。我们过去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论。马路上有一个大坑,天下着暴雨,记者为了表示这个坑的危害性,他拿着相机在这里蹲守,眼睁睁的看着老百姓骑着自行车掉到坑里,照片很生动,但是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作为一个记者你是不是应该首先劝走人家,让人免受伤害,而不是从个人的角度出发去完成这个作品。记者这样做不能说错了,但是记者作为社会大家庭的一员,他同样应该履行社会责任,遵守社会的主流道德,倡导真善美。对于深圳发生的“杨武事件”,媒体应该反思。这个事件不是孤立的,这个事件和“小悦悦事件”发生以后媒体对那个大妈狂轰滥炸式的采访如出一辙。一方面我们的媒体生怕在市场竞争中失去自己的位置,故而对每一次重大报道都争先恐后,唯恐落伍,这是一种典型的信息饥渴症。 第二,恰恰反映了我们的媒体对记者以及媒体本身的社会责任建设是缺失的。我们往往只顾及到自己媒体的需要,而忽视了采访对象的感受。在西方国家哪怕是一个毒贩,或者是死刑犯,在电视画面里面都是用头套蒙住了他的头。很多的电视报道在电视画面上对当事人都采取了马赛克的方式。这都是对采访对象的尊重。作为一个有品格、负责任、重视社会责任建设的媒体。他首先的前提就是体现对采访对象的尊重。通常有些媒体记者掌握了话语权,总是用媒体固有的思维,本身的立场,自己的认知模式去寻求自己想要的答案。而这个答案很可能是媒体已经预设的,认为可以引起社会关注的,对采访对象进行诱导,这样的报道出来以后,你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是不是会有很大的偏差?这对我们的受众是不是负责任?“小悦悦事件”以后,那位大妈回到乡下躲避媒体。而杨武跪求媒体不要打扰他的家庭。对这个事件,我们应该一方面反思社会建设制度的缺失,另一方面,我们要反思媒体本身的社会责任问题。什么样的报道才是适度的。拿捏什么样的分寸,一定要加强媒体的新闻伦理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