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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生新闻发展转变媒体人的社会角色 一般而言,“民生新闻”是指从群众日常生活中采制而来的新闻,内容上锁定群众的生存状况、生存空间,关注群众的冷暖痛痒、喜怒哀乐,形式上充分利用先进的传播手段,提高新闻的时效性和互动性,拉近电视与观众的距离。“民生新闻是”是平民视角、民生内容、民本取向”。 在浙江,各电视频道也推出了民生新闻专栏,《小强热线》、《范大姐帮忙》、《1818黄金眼》 ,逐渐家喻户晓。民生新闻风声水起的同时,也是媒体和媒体人社会角色的转变。“大事小事,有事您说话”,随着民生新闻的发展,我们经常看到类似这样的情景:农民工工资被厂家拖欠,记者接到热线后赶往现场,经过记者与厂家的协商,最终厂家给工人兑付了工资;消费者到商场买衣服,结果回家后发现衣服有瑕疵,但去商场理论后却得不到任何结果,于是就给媒体记者打求助电话,记者进行了调解,最终商场同意跟消费者谈赔偿的问题。 媒体机构是新闻信息传播者。然而在这一类的新闻中,记者有意或无意越出了自身的本位,从一个“传播沟通者”变成了一个“当事人甚至是执法者”的角色,以致有的地方出现百姓把媒体当成“政府机构”。 社会要和谐发展,各种矛盾纠纷要及时解决,单靠媒体的力量是绝对不可能的,需要社会一整套的制度体制,以及所有部门的合力。因为媒体终究不是政府职能部门,记者也不是执法者。负面问题听得多见得多了,也给媒体人带来不少心理负担,也带来了更大的责任和压力。 4.舆论监督报道带来维权压力 鞭挞丑恶、扶正祛邪的批评性报道普遍得到受众的欢迎,是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重要手段, 但在具体运作过程中,一些记者的人身权益却时常受到侵害, 这在新闻圈里已是屡见不鲜。中国记协自成立维权处以来的8年时间里,协调处理记者被侵权事件多达400 多起。 新闻记者受到的侵害主要来自两大方面:一是个人或组织,记者的采访往往触动了某些个人或组织的利益,报道一旦播发,很可能会导致这些利益的直接损失。因此,这些个人或组织不惜暴力相向。二是权力部门。记者的采访活动触动了某些权力部门的既得利益,这些部门的人员或授意或直接出面对记者的采访施以暴力阻挠。 记者遭打击报复,其直接影响,一是使一些节目事倍功半, 甚至半途而废; 二是挫伤了记者的积极性, 对批评报道望而生畏;三是损害了新闻单位的形象, 不能进行有效的舆论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