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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微博传播能力及其局限

2011-10-25 15:31:47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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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微博的传播能力和局限,必须考虑四个互相联系的关键因素:

  (一)谁在使用微博?一个大人物和一个无名氏(并非无姓无名之人,而是就其社会影响力而言微不足道),使用微博传播信息引发的社会反响将有天壤之别。

  (二)在什么圈子里使用微博?在熟人圈子和陌生人圈子使用微博发布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差别甚大。

  (三)微博主从何处得知所发布的信息?处在第一现场耳闻目睹了本源事实,与依赖道听途说进行信息传播,信息的可靠性显然不能同日而语。

  (四)正在传播的是什么性质的信息?经验告诉人们,不同信息的复杂程度完全不同。要阐明一个理论问题、报道一件复杂事实,任何天才都无法靠140个字完成任务;而报道一条突发新闻,通过连续发布140个字的信息,足以获得一次“普利策新闻奖”——要知道肯尼迪遇刺的新闻,就是通过连续发布简讯而传遍全球的,作者也因此获得了“普利策新闻奖”。

  一、微博主:大人物还是无名氏奥巴马可以利用微博来开展总统竞选活动,李娜可以利用微博来吸引自己的球迷,中国红十字会可以利用微博澄清“郭美美炫富事件”引发的不利传闻;故宫博物院试图通过微博消除“珠宝失窃案”引发的广泛质疑。名人(包括自然人和机构)利用微博传播信息的活动,早已司空见惯。对名人来说,很少能有像微博这样廉价而又简便易行的工具,来帮助自己实现传播目标。

  值得强调的是,除非微博主(包括个人和机构)具备起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否则,他所发布的信息将很难在陌生人圈内获得反响。正常情况下,人们四处奔波、紧张忙碌,已很难有兴致关注一个陌生的无名氏在说些什么。绝大多数无名氏的微博,除了在自己的熟人圈子分享相对有限的信息,几乎很难真正对公众产生影响。可能的例外,是某位无名氏(也是微博主)碰巧成为一桩重大突发事件的现场目击者,但在这种场合,与其强调这位无名氏的微博主身份,不如说社会重视的其实是他的目击者身份。可见,在微博传播中,大人物具有的影响力,要远远超过成千上万默默无闻的无名氏,这一点倒是同使用传统媒体开展信息传播活动没有太大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