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福建记协> 传媒期刊 > 正文

莫让“新闻监督”演绎成“监督新闻”

2011-10-19 16:17:28  来源: 人民网-传媒频道  作者: 李玉成 陈 璞  
视频加载中...

《传媒》供稿

今年6月,在一次关于食品安全的座谈会上,卫生部某负责人说,为了打击或者遏制一些极个别媒体有意误导民众,传播错误信息,将加强传播监控。如果哪一家媒体、哪一位记者发布了误导公众的信息,将被列入“黑名单”。

媒体监督是政府与公众赋予的神圣使命。食品安全离不开媒体监督。前不久,媒体关注三个名词:“长毛粽子、工商局长、记者。”一个是过期食品,一个是政府执法监督管理部门官员,一个是舆论传播与监督者。后两者本应珠联璧合地起到监管与监督作用,但有时两者不是这样。据新华社报道,在沈阳市沈河区,因为一起“长毛粽子”被曝光,粽子店女老板大闹当地某晚报社,还找来其丈夫——“最牛工商局长”,这位“牛局”带两面包车人堵门“单挑”。

无论是“记者黑名单”还是“最牛工商局长”,着实让舆论大哗。

我们理解相关部门的良苦用心。由于某方面信息短缺,造成信息不对称现象,或信息未及时公开,或公开的信息有偏差,或囿于专业知识,抑或仅是因为功利浮躁的媒体氛围,确实导致极个别媒体盲目迎合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焦虑,没有花精力去核实那些极具噱头意味的信息,导致“纸包子”等事件的发生。但是,这里暴露出一个核心问题,即是“新闻监督”还是“监督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