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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新闻监督”演绎成“监督新闻”

2011-09-26 17:21:29  来源: 新华网传媒频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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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媒体、媒体人产生职业安全

感,不惧怕“秋后算账”;让媒体和媒体人在日常采访、报道中切实感受到,无论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记者黑名单”都不复存在;让公众和社会看到媒体监督权得到制度性保障。这才是“让谣言止于智者”的唯一途径。

“新闻监督”要“行政审批”?

当今世界,新闻舆论监督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正在呈不断扩大趋势。新闻媒体在传播信息的同时,还扮演着监督国家权力运作、防止国家权力滥用的角色。在西方,有人将新闻媒体称为“第四权”,意指新闻媒体是独立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外,并能够与三者形成相互制约关系的另一种权力。

在我国,新闻媒体担负着舆论监督的责任。人们在提倡加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时,无一例外都把加强新闻舆论监督作为重要措施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舆论传播方式的改革深入,各种新闻媒体对社会的监督力度有了明显增强。新闻监督的确立,对于保证社会公正公平,对于防止官员徇私舞弊等,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譬如食品安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天。食品安全不仅仅是民生大计,也是国家安全的一个组成部分。舆论监督对食品安全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也会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积极影响。食品的安全生产与销售受到新闻舆论监督,是一个国家社会民主、公正的标志之一。但是,无论在哪个国家,新闻舆论监督与食品生产销售体系运作之间,总是存在着相当复杂的关系。总体来讲,舆论监督对食品安全能起到促进作用,但有时舆论监督与食品安全之间也会发生冲突。随着我国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越来越多,公众对新闻舆论监督的要求亦日趋提高。

当下,不仅仅是媒体记者的监督力量,更缘于网络发达、地域距离的缩短,堵得住本地媒体的口,却堵不住异地媒体的口;管得了报纸上的报道,却管不住网络转发和“人肉搜索”。从“最牛工商局长”闹剧上演,到“记者黑名单”,再到辽宁西丰“进京抓捕记者”,以及浙江遂昌“通缉记者”,一系列事件无不呈现出地方政府、官员与媒体之间的复杂生态。这些尽管给我们提供的是一个个极端个案,却暴露出极个别官员,为了个人利益甚至赤裸裸地站到台前,直接与媒体“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