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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话”使用“淘宝体”:政府部门为何用上“网络体”?

2011-09-06 17:46:08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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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公文”还需准确贴近

【链接】打开“海宁司法”官方微博,最新的一条11号“微博公文”发布于8月26日,是关于检查整理司法所网站的通知。

今年4月,浙江海宁在全市司法系统内推行“微博公文”,开全国之先河。但是,普通网友对其“微博公文”关注度并不高。每条公文的转发、评论数都在几十条左右。在评论中,大多数是各镇司法所对公文做出的回应。

眼下,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把以往只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工作通知和文件发布到微博上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近期更新的微博中,就有今年上半年公安系统领导干部竞争选拔情况、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部署等内容。

“微博公文”创新了沟通渠道,加强了政府部门与网民的互动,让政务更加公开透明,就这点而言,“微博公文”让人眼前一亮。但公文往往基于所发布的内容与性质有长有短,且在表述上必须讲究严格的规范,为了避免歧义,需要把各方面情况都阐述清楚,除了个别简单的通知外,大多数公文用140字很难表述清楚。

谈起设立“微博公文”的初衷,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坦言:“微博语言要求简明扼要,你想说官话、套话都没这个空间。”但他也承认,“微博公文”大多是偏工作性、事务性的,普通网友的确不太关心,今后也要在贴近性、服务性上下功夫。

对于海宁司法局之前要求只通过微博而不通过其他途径发布的公文,自9月5日起也将在其系统各官方网站同步发布。金中一表示,政府信息公开应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争取让更多人看到“微博公文”。

“由于字数、形式的限制,想让微博公文彻底代替官方正式文件并不可行。”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副秘书长单学刚说,在现实中,各种政府公文、材料里往往充斥着大量官话、套话,这种文风不改,尝试“微博公文”免不了成为某些领导个人意志的短期体现。“既然政府部门能够在微博上写就公文,为什么不能在现实中也实现开短会、说短话的要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