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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拒向记者道歉遭法院强制执行

2011-09-06 17:32:39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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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公司在其网站上发表失实文章,对报道其负面新闻的记者王学武进行人身攻击,终审败诉后迟迟不履行道歉的判决。王学武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天,法院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在《中国计算机报》上强制执行刊登了终审判决书的主要内容,至此这桩维权案终于尘埃落定。

2009年2月,《科技日报》发表了记者王学武采写的报道《一项重大原始创新何以大难不死——北京东方微点公司起死回生始末》,披露了原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于兵(已判死缓)接受瑞星公司请托,指使原网监处干警调取假材料,制造假案,使东方微点副总经理田亚葵无辜入狱,东方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上市受阻近三年的经过。紧接着,瑞星公司针对该报道发表声明,指责王学武恶意诽谤,称其“受贿编造假新闻”,被网上大量转载。王学武将瑞星公司起诉到法院。

去年12月16日,市一中院终审认为瑞星公司的两篇声明文章内容失实,《科技日报》上所载王学武的文章内容基本属实,王学武基于记者身份在新闻媒体发表文章,属于正当行使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利,无可非议。瑞星公司对王学武个人进行攻击,是混淆视听,侵害了王学武的名誉权,属于对正常舆论监督的打击报复。为此判决瑞星公司停止侵权、刊登致歉声明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万元。

虽然判决要求瑞星公司于30日内连续十天在其公司网站上登载致歉声明,但瑞星公司一直拒不履行。今年1月17日,王学武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瑞星公司发出执行通知,王学武从法院拿到了瑞星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法院退回的诉讼费,但瑞星公司拒不刊登致歉声明赔礼道歉。

按照判决,如果瑞星拒不执行,将由法院选择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刊登判决的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瑞星公司承担。昨天,海淀法院强制执行刊登了判决的主要内容,为王学武长达两年半的维权之路画上了句号。(记者 王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