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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类报纸"一号多版"乱象调查:教师违规渔利

2011-09-05 16:48:12  来源: 工人日报  作者: 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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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目前全国共有近100家“一号多版”教辅类报纸在我国46万所中小学校常年兜售,其中英语类教辅报纸约40多家,非法语文、数学类教辅报纸各约20多家。

个别教辅类报纸内容错误百出,质量低劣,影响了中小学生的正常学习。如何整顿中小学教辅报刊出版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利益,成为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号多版”竟成公开秘密

一位报刊出版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记者,教辅类报纸“一号多版”现象已成为业内公开秘密。他说,一份教辅类报纸不仅要兼顾到每个年级,还要兼顾不同版本教材,但刊号很少,只有一个,所以不得不用一个刊号搞出不同版本的报纸来。以至于这些报纸只要看上去“脸面”一样,在业内就默认不是“一号多版”了。

这首先违反了相关法规——在新闻出版总署2005年公布的《报纸出版管理规定》中,其第三十二条规定明确规定: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报纸,不得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报纸。而第三十三条还规定:同一种报纸不得以不同开版出版。报纸所有版页须作为一个整体出版发行,各版页不得单独发行。

与教辅类图书相比,教辅类报纸由于存在“一号多版”的出版模式,因此总销量较大。另外,教辅类报纸一般每周出一期,内容更新较快,使有关部门对其质量的审查变得相对困难。

利益链条环环相扣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依靠利益诱惑使学校或任课教师大规模征订教辅类报纸,成为部分此类教辅报纸的惯用销售手段。

某教辅类报纸的发行人透露,他先以每份7元的价格从总部订报纸,然后以每份9元的批发价卖给中学英语教师,而教师通过利用报纸出考试题,布置作业等形式,使学生不得不以每份20元的价格订阅报纸,费用由各班英语课代表或班长统一帮忙收取,再交给发行人。

来自湖北随州的中学生赵小康告诉记者,自己每学期要“被订阅”四份教辅类报纸,而其中一种报纸就分为化学版、物理版、数学版等共计68元,都是老师要求必订的,否则就无法做作业和应对测验。

一位业内人士说,为占据市场,地下销售人员对辖区教师采取“地毯式”的公关,用60%甚至70%的折扣利润诱导教师或校领导订购,一些人经不住利益诱惑,就将报纸的订购压力转嫁到学生身上。

湖北咸宁新儒书店老板彭勇介绍,“一号多版”的教辅类报纸在各地市、县区的发行站基本都没在当地工商、新闻出版、税务等部门注册,监管部门很难找他们,查处时一般只是罚款了事,很难从根本上遏制。

有关部门应源头治理

“一号多版”并不是一个新现象。此前,新闻出版总署相关人士曾多次明确表示,“一号多版”的非法教辅报纸严重扰乱了我国新闻出版市场的管理秩序,败坏了新闻出版行业的声誉,并且直接导致了非法出版活动的大量产生,使教辅报刊质量严重下降,干扰和影响了广大中小学生的学习成绩。此外,此行为还助长了行业内某些部门的不正之风,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委也曾发文,要求禁止将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编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及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购买《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图书,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但过多过乱的教辅材料仍然屡禁不止。

对于学校或教师统一征订现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姚云峰对记者表示,教育厅也接到一些举报,但大多以匿名信形式,由于缺乏证据,教育部门很难进行查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建议,新闻出版总署尽快依法吊销非法教辅类报纸的刊号和执照,对涉及“一号多版”的教辅类报社进行全面检查整顿。

西南大学法学院周安平教授认为,应该由公安部成立刑事打击非法教辅类报纸专门机构,统一协调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行动。对经营15000份以上非法教辅类报纸的出版或发行单位及个人,应展开刑事立案侦查工作。此外,各级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应联手,对中小学校进行执法大检查活动,严查非法教辅报纸流入校园。

一位中学校长说,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学生为了应付考试,不得不靠多做题来提高解题技巧,教辅图书不愁销路。解决教辅市场乱象最根本的方式还是要切实推行素质教育,改变对学生的传统评价方式。 (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