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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业面临三大任务和挑战:广电广告如何应对

2010-11-29 14:44:22  来源: 光明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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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推动:

市场尽显调整优化效应

61号令出台以来,对这一政策影响的各种猜测此起彼伏……

由于61号令延续了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17号令中的一些规定,但相比而言,61号令对广播电视商业广告的规范更为细化,限制也更为严厉。比如,61号令规定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电视台在晚七点到九点的黄金档之间,其每套节目中每小时的广告播出总量不得超过节目播出总量的15%,即9分钟。黄金档间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可以插播1次商业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

统计显示,2010年1-9月中国市场刊例广告收入同比增幅达到14%,超越中国去年同期水平,超越印度和越南。与此同时,对比去年同期,广告的收视流失率均有明显下降,特别是中央电视台广告流失率减少了31%。广告流失得到控制与优化,意味着,广告传播价值的上升。政策调整将广告传播价值提升了3成左右。

与此同时,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最新统计表明,61号令实施对广电广告市场的规范作用显著,卫视、省台、市台的超标广告占商业广告的比重分别从去年的25%、26%、20%降至今年的2%、8%、15%。电视剧中插播广告都严格遵循了政策的要求,禁播广告逐渐得到控制。

“新政实施一年来,出现了三赢的新局面,不仅广告主的投资回报得到改善,媒体的传播价值进一步提升,观众的满意度也进一步上升。”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田涛在峰会上表示,61号令进一步推动电视和电台广告全面进入价值型发展。61号令实施以来广告体现出量跌价增的趋势,广告资源的传播价值进一步收到市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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