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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门”成为一种社会常态时,“实名制”成了关键词。
尽管是趋势,但有关实名制“度”的把握却需要各方论证。用好了,“天价烟门”、“日记门”等会成为网络监督的利器;用不好,充满了诽谤和偷窥的“门”则会毁了中国的道德体系。天使或魔鬼,只在一线间。
自由
如今的网络更像一个“社会”,网民们习惯于用另外一种身份,不被干扰地抒发自己或真实或虚假的想法。这种相对的自由被理解成网络的本质。
但是,网名为“那啥那啥”的网友告诉本报记者,如今的都市白领很多都生活在多重压力下,现实生活中得不到宣泄,只能在网上满足自己。他们大部分都有“窥私欲”,这也使得“人肉搜索”、“艳照门”等事件层出不穷。
民革云南省委副主委李瑾认为一些网民对隐私权的漠视让人担忧,这说明我国的公民意识虽已觉醒,但没有成熟。
人们似乎忽视了网站的性质,其实它们也是企业。作为企业,不论是它的经营理念,还是其参与者——网民,都应该拥有起码的责任感。
通信专家项立刚告诉本报记者,实名制被“妖魔化”了,似乎采用了实名制就违背了网络的自由。
“一个关系到社会大众的事物,需要运用管理手段进行管理,这是必需的,也是政府的责任。全社会所有人都必须理解和适应。”他以手机实名制为例,“限制的是不法分子、犯罪分子,或是想获得商业利益的人的自由,对于普通用户的自由限制非常少。”
加快立法
“实名制”作为一种监督手段,已是大势所趋,但既然存在权利,就一定会有“寻租”空间。所以,李瑾提出“监督权本身也应受到监督”。
凤凰卫视评论员梁文道表示,在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依靠技术手段加强监管是无止境的追逐,但人为的监管可能会让民众和中央政府无法了解到事实真相。
他进一步指出要根据现状制定相应的法律,该法律不仅要对公众使用网络的行为进行规范,也要规范政府的权力,对管理中的一些概念要做准确的定义。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玲同样支持立法,她认为“实名制”肯定不够,因为相比现实来讲,网络世界的取证、调查等困难较多,目前打击网络犯罪、保护网民隐私等方面还是要靠司法解释和管理规定。
“度”的把握
“手机实名制”比较成熟,“网络实名制”还是一张白纸。完全实名势必影响网络环境的畅通,“部分实名”相对现实,但也十分困难,因为“部分”很难衡量。
目前比较可行的方案是“后台实名,前台部分实名”。这种模式在韩国等国家已经得到应用。
在韩国,每个公民会固定分配一个IP地址,即网民的身份完全在数据库掌握之中。在网民使用网络时,有关部门会选择性地实施不同的实名程度。比如,用户浏览网页就不需要实名,而发帖、电子商务等涉及个人隐私或利益关系的应用,就需要相对实名。
网络观察家小刀马对“韩国模式”比较认同,但也有担忧,“因为IP地址很紧缺,我国多采用动态IP的形式,所以完全采取‘韩国模式’并不现实,只能针对部分人群或网站采取实名制。”
通信产业专家付亮直言在国内每人分配一个IP完全不可能。他提出了另外一种模式,即增加注册门槛。用户在注册时,需要填写更多的注册信息,这不仅节省了实名制的成本,也从某种意义上维护了“网络自由”。
项立刚则认为实名制虽然是趋势,但很“麻烦”。“虽然手机实名制比较普及,但网络实名制完全没有平台,它需要很长的建设周期。”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安东建议通过与第二代身份证的绑定来实现实名制。“居民身份证号码是国家为每个公民编制的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代码,为网络实名制账号的唯一性提供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