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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立法 “实名制”作为一种监督手段,已是大势所趋,但既然存在权利,就一定会有“寻租”空间。所以,李瑾提出“监督权本身也应受到监督”。 凤凰卫视评论员梁文道表示,在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依靠技术手段加强监管是无止境的追逐,但人为的监管可能会让民众和中央政府无法了解到事实真相。 他进一步指出要根据现状制定相应的法律,该法律不仅要对公众使用网络的行为进行规范,也要规范政府的权力,对管理中的一些概念要做准确的定义。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玲同样支持立法,她认为“实名制”肯定不够,因为相比现实来讲,网络世界的取证、调查等困难较多,目前打击网络犯罪、保护网民隐私等方面还是要靠司法解释和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