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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发展基层广播影视事业

2010-03-11 15:26:51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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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如何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更多优秀文化作品涌现,如何与时俱进地大力发展基层广播影视事业等话题,引起了代表委员的广泛关注。

为优秀作品的出现创造良好环境

从今年1月1日起,《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广播电台电视台在播放音乐、录音节目时,需要向版权方支付一定的报酬。这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主席王立平看到了希望。

听了政府工作报告后,王立平委员高兴地说,“报告用了整整一节来阐述文化建设,这给了我们信心和动力。报告里的话都说到了我们的心坎里。我认为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王立平委员和同事们的努力下,现在已经有想要播放音乐作品的人主动跟协会联系了。他表示,“这是个好现象,但还远远不够。音乐作品,电影、文学、摄影作品等,都是创作者汗水和智慧的结晶,只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才能鼓励更多优秀作品的出现,也才能推动文化产业更好地发展。”

让广播喇叭重新回响在村里田间

“无论是在节目内容上,还是在硬件建设上,基层的广播影视事业都获得了长足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民广播电台总编室主任贾建慧谈及文化惠民的成果,难抑心中的自豪之情。

在贾建慧代表的家乡乌兰察布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已经覆盖了95%以上的农村,采、编、播、传输、发射等设备先后进行了数字化改造,创作出的广播电视作品也多次获奖。“这只是内蒙古文化建设的一个缩影。”贾建慧代表说。

贾建慧代表告诉记者,乌兰察布市人民广播电台去年开展过一次“听众与广播”征文活动,有很多农牧民来稿来信,表达对过去在村里田间能听到大喇叭节目的怀念。“群众的关切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们将从节目内容方面改进,增加科学养畜、集约种田、市场行情、打工信息等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板块,让广播喇叭重新回响在村里田间!”(本报记者 佘颖 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