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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发展基层广播影视事业

2010-03-11 15:26:51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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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如何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更多优秀文化作品涌现,如何与时俱进地大力发展基层广播影视事业等话题,引起了代表委员的广泛关注。

为优秀作品的出现创造良好环境

从今年1月1日起,《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广播电台电视台在播放音乐、录音节目时,需要向版权方支付一定的报酬。这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主席王立平看到了希望。

听了政府工作报告后,王立平委员高兴地说,“报告用了整整一节来阐述文化建设,这给了我们信心和动力。报告里的话都说到了我们的心坎里。我认为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王立平委员和同事们的努力下,现在已经有想要播放音乐作品的人主动跟协会联系了。他表示,“这是个好现象,但还远远不够。音乐作品,电影、文学、摄影作品等,都是创作者汗水和智慧的结晶,只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才能鼓励更多优秀作品的出现,也才能推动文化产业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