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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深化改革对电视的影响

2010-03-10 17:35:52  来源: 广告导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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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这35个不同城市受众按看电视时间分聚为两类:一类为收视重度市场,包括24个城市,其中人均每天看电视时间229分钟;另一类为收视轻度市场,包括11个城市,其中人均每天看电视时间191分钟。同时数据显示,电视收视的重度市场中,人均每天上网时间为115分钟,而电视收视的轻度市场中人均每天上网时间为122分钟,两者有7分钟差距。反之,如果将不同城市受众按上网时间分聚为两类,一类为上网重度市场,包括14个城市,其中人均每天上网时间142分钟;另一类为上网轻度市场,包括21个城市,其中人均每天上网时间101分钟。上网重度市场中人均每天看电视214分钟,上网轻度市场中人均每天看电视219分钟,仅5分钟差距。

这组数据对比显示,看电视和上网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竞争关系,看电视时间多则上网时间少,上网时间多则看电视时间少。同时数据也显示,国内中心城市市场更多体现为电视收视的重度市场,而受众对互联网卷入的程度仍处在不断深入的发展阶段。

如果先按受众看电视时间聚成两类,再将两类城市按其受众上网时间分别聚类,则其中有16个城市归入一类(称A类),另19个城市归入另一类(称B类)。相关分析结果表明,A类城市人均看电视时间与人均上网时间呈显著正相关,相关系数达0.702;B类城市人均看电视时间与人均上网时间呈显著负相关,相关系数达0.792。这显示出受经济水平、人口结构、地域文化等多重影响,电视与互联网之间存在着非常复杂的共生及竞争关系。如果网民同时也是电视收视的主体,则两者之间的竞争关系明显;如果网民主体与电视收视主体之间有错位,则两者之间形成共生发展。但是毋庸置疑,随着媒介融合趋势加快,互联网对传统电视板块的侵入将不断增强,网民与电视观众由分化而聚合,电视与互联网由竞争而融合,这必将重写媒体共生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