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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张绍刚:刑事案件受害人救助也是国家责任

2010-03-09 11:26:40  来源: 央视《大家看法》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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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时间段放长到3-5年以上,您最期待解决的公共问题是什么?

张绍刚:因为我是做法学的,可能会更期待我以前曾经提到过的题目,叫刑事案件受害人的国家救助。它的定语是“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刑事案件比方说杀人,比方说抢劫之后的杀人,恶性的刑事案件导致的人员的死亡和重伤害,比方说受到伤害的是家庭里面的青壮劳力,接下来就意味着这个家庭会提出来刑事附带的民事诉讼,而加害方往往又无力赔偿。一个家里的顶梁柱塌了,上有老下有小,这个责任谁来承担。按照大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框架,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刑事案件的潜在受害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现在有人成为刑事受害人,其实是他替我们承担了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呢?大家都知道刑事案件是国家公诉,刑事案件受害人的救助,也应该是国家责任。现在全国有一些地方在尝试,比如青岛和一些省市。我觉得从全国范围来说,把刑事案件受害人的救助当做一个国家的制度来进行建设,应该是可以在几年内慢慢完成的事情。

第二就是儿童大病,这个和刑事案件都是由于一个突发事件导致普通家庭面对巨大经济问题。谁来帮助解决这些问题,不是叫谁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国家也没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义务。仅仅因为一个刑事案件发生,受害人的家属从此就享受国家的救助,这样的也是不对的,是救急不救穷。儿童大病也一样,儿童大病的保险制度怎么跟上,儿童的保险怎么跟上,儿童大病的国家救助以及社会慈善救助的比例分配问题怎么跟上,儿童大病的信息平台、全国的信息平台怎么搭建,这都是目前需要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