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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网”与“以德治网” 抵制网络低俗之风

2010-03-08 11:26:08  来源: 光明日报  作者: 纪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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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随着党和政府对整治网络低俗之风和惩治网络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各界对加大网络立法和健全网络道德的呼声越来越高。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管理,加大网络整治力度,建议党和政府从“德治”与“法治”两方面入手,通过实施“依法治网”与“以德治网”战略举措,建立健全网络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促使我国互联网建设更加健康、文明、有序地发展。

网络建设与法律约束密不可分。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法治提供了新的领域和阵地;同样,法律措施和规范也为互联网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与快速发展的互联网事业相比,我国网络立法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近年来,网络正以不可阻挡的趋势深入到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网络全球化热潮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沟通自由。但与此同时,本应与网络技术同步发展的网络立法却远远没能跟上。事实上,网络发展一刻也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和保障,尤其是在当今社会生活复杂多样、人们的文明程度参差不齐的情况下,如果仅仅把网络秩序的构建和维护建立在人们的良心和舆论的“软约束”之上,是远远不够的,只有通过立法程序,把一些最基本的行业、技术规范上升为法律、法规,变成“硬约束”,才能确保网络这种“虚拟社会”真正健康、有序地发展。由此看来,规范网络发展离不开“依法治网”,只有尽快健全网络法律法规,才是确保网络健康、规范发展的必由之路。

法律法规在网络管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法律法规又绝非是促进网络规范、健康发展的唯一的“灵丹妙药”。对于互联网而言,由于法律规范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加上法律严重滞后于网络发展的现实,所以在网络管理的许多领域还需要大力加强道德约束,即在不断强化“依法治网”的前提下,还必须同时加大“以德治网”的力度,不断强化网络道德建设。只有使“依法治网”与“以德治网”有机结合,双管齐下,两手并举,才能真正确保网络管理和网络整治的彻底性和有效性,否则,单纯强调其中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的作用,只能导致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的结果。

当前,实施“依法治网”举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网络法制建设,使互联网在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目前,我国已先后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保护网络安全和预防网络犯罪的法律、法规,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并在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中写入了有关计算机信息安全方面的条文。但这些法律法规还远远不能满足网络发展的实际需要,法制不到位,使互联网缺乏执法力度。为此,各相关部门必须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使之在保护网络安全和预防网络犯罪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