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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初,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就“谷歌未经授权收录中国作品”一事表示:谷歌公司在使用中国作者和各类权利人的作品时,应该事先得到他们的许可,然后再使用作品。国家版权局支持中国作家、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作家协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维权。 1月9日,谷歌公司代表埃瑞克·哈特曼于向中国作协正式提交了正式回应文本,首次向中国作家公开道歉、承诺并提出了处理方案的时间表。 就谷歌公司1月9日对《中国作家协会维权通告》所作出的正式回应,中国作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杨承志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作协希望谷歌诚恳道歉,认真承诺,提出让中国作家满意的处理方案。 1月12日,谷歌将与文著协进行第四次会谈。(张中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