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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内置涉黄软件套费移动被起诉 渔利方各自推诿

2009-12-30 11:49:42  来源: 中国广播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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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4分报道,连日来,手机内置低俗软件、滥设吸费陷阱的现象备受关注。广东省中山市消费者向记者反映,自己因手机被内置涉黄软件,而将中国移动中山分公司和相关SP公司(服务提供商)告上法庭,要求对方为内置涉黄软件套费负责。与此同时,河北省沧州市的一起手机吸费案,一审判决移动公司败诉。

黄先生是广东省中山市的一位普通市民。他在去年购买了一部金鹏手机,使用半年多没有出现异常情况。但在今年5月,手机突然欠费停机了。黄先生觉得很奇怪,自己明明预存了足够的话费,怎么就欠费了?黄先生随后向中国移动中山分公司提出希望其能解释多收费的原因,并退还相应话费。要求遭到拒绝后,他又将问题反映给工信部和广东通信管理局,但依然没有结果。为了弄清扣费原因,黄先生对手机进行了一番检查,检查的结果让他大吃一惊。

黄先生:(手机)里面全都是诱导的信息,比如少妇脱光衣服全过程什么的,都是诱导消费的。

黄先生尝试点击了一个链接,跳出的对话框显示了内容的提供商是广州天夏科技公司,每条信息收费2元。黄先生不明白,自己的手机里怎么会有这样的内容?移动公司为何会为这些内容提供代收费?黄先生再次找到移动中山分公司,要求给出解释。但对于他的投诉,移动公司显得很冷漠,甚至不承认有涉黄的内容。7月30日,他来到中山移动南安营业厅进行现场测试。

黄先生:测试中,首先是打开手机浏览器,然后进入主页“午夜视频”,看到一些标题,比如16岁少女、少妇脱光衣服,点击一张就显示下身裸露的图片。测试单明确写有(测试结果),也该有他们营业厅的公章。这已经是铁的事实了。

测试结束,值班经理以书面的形式详细记录了整个过程,并盖上了营业厅的印章。整个测试过程花费6元钱。

9月,黄先生向中山市第一法院提起诉讼,将移动中山分公司和SP天夏科技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承担涉黄的责任,并双倍赔偿话费。12月4日,这起案件在中山市第一法院开庭审理。黄先生说,法庭上,移动中山分公司将责任推给SP公司和手机生产商金鹏公司。移动中山分公司认为,信息内容是SP公司提供的,而手机则是金鹏公司生产的,涉黄和吸费与移动无关。

记者昨天辗转联系到了被告之一的广州天夏科技公司,一位叫赵强的法务人员却不承认自己的业务违规。他们认为黄先生提供的证据是伪造的,并指责黄先生涉嫌敲诈。

赵强:手机的网络安全形势是有问题的,有的人对手机技术很了解,会钻一些技术的漏洞,去自己配置这些涉黄的页面,或者违规页面,然后盗取某个SP的企业代码、业务代码、收费地址,再通过技术标准进行反向链接,不了解内幕的人点击这些页面,的确会弹出某些SP的计费页面,好像是SP提供了这些内容。

按照SP公司的说法,黄先生为了这区区几块钱既要先学好内置手机软件的技术,又要装作理直气壮的去找移动公司理论,还真是煞费了不少苦心。而另一被告中国移动中山公司的负责人胡伟表示,工作中出现一些失误和纰漏在所难免。

胡伟:对于违规的,明显出现这种情况的,肯定是坚决的予以停止了,这没有什么好商量的了。

按照移动公司的说法,他们所扮演的角色是执法者。但在整条利益链中,他们却是实实在在的渔利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双重身份难免让消费者对移动公司的监管成效产生质疑。目前,法院尚未对此案进行判决,黄先生只能默默的等待。

相比之下,河北沧州的樊先生要幸运一些。今年7月26日凌晨,樊先生收到一条移动发来的短信。内容是“欢迎您使用铃声下载服务,《白色恋人》已经发送到网络缓存,请回复下载到手机”,樊先生没有理会。但在8月份查询话费清单时,却发现移动公司多收了他2元话费。而按照相关规定,运营商在扣费前必须要经过明示和二次确认两个过程,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樊先生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提起了诉讼,将中国移动孟村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移动双倍赔偿话费,并赔偿10元钱损失,共计14元钱。

11月3日,孟村县法院一审判决中移动孟村分公司双倍返还多收的话费。法院认为,在没有得到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中国移动孟村分公司收取这笔话费不合法。但移动孟村分公司很快提起了上诉。

孟村县法院工作人员:这个案子一审已经判决完了,现在还在二审期间。二审还没有出结果,这是移动公司上诉的。

樊先生和黄先生只是数以亿计的手机消费者中的一两人,身陷巨大的利益漩涡中,究竟有多少人能做到明白消费,又有多少人在掉入吸费陷阱后能够顺顺利利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中国之声、中国广播网将继续关注。(记者白宇 陈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