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附:《搜索引擎服务商自律公约》 第一条 为促进互联网搜索引擎行业的健康发展,遏制淫秽、色情等违法和不良信息通过搜索引擎传播,特制订本公约。 第二条 搜索引擎服务商应当遵循守法、诚信的基本原则,从维护社会公德、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全行业整体利益出发,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致力于营造健康、文明、安全的网络搜索环境。 第三条 不以任何方式主动传播、收录、链接含有淫秽、色情等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网页。 第四条 不为含有淫秽、色情等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网页提供搜索导航、广告、排名、接入等任何形式的网络服务。 第五条 不与非法网站建立任何性质的合作关系。 第六条 采取有力的技术手段阻止违法和不良信息。 第七条 有义务向政府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举报发现的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网站。 第八条 接受媒体监督和公众监督,完善及时处理的机制,一旦获得举报立刻进行核查,经确认后立刻删除。 第九条 本公约由北京网络媒体协会和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条 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搜索引擎服务商: 新浪 搜狐 网易 百度 中搜 中国雅虎 奇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