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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2009-11-30 12:04:45  来源: 光明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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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准则》比1997年版只增加了一百多字,但内容更丰富、更能体现时代发展成果,进一步反映了我国新闻界对职业道德的理解和共识。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强调,内容上的变化具体体现在三个层次:一是在指导思想上,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和“三贴近”原则等写入《准则》。二是在基本要求上,把新闻职业道德细化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发扬优良作风”、“坚持改革创新”、“遵纪守法”、“促进国际新闻同行的交流与合作”等七项要求。三是在规范条款上,更加贴近新闻工作实际。比如在采访报道突发事件时应遵守的原则和注意事项,善于利用新载体、新技术收集信息、发布新闻等。

新《准则》特别指出,新闻工作者要严格执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的规定,不以新闻报道形式做任何广告性质的宣传,编辑记者不得从事创收等经营性活动;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行为。

新《准则》强调,新闻工作者要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获取新闻素材,新闻采访要出示有效的新闻记者证,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报道新闻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不摆布采访报道对象,禁止虚构或制造新闻;刊播新闻报道要署作者的真名;摘转其他媒体的报道要把好事实关,不刊播违反科学和生活常识的内容;刊播了失实报道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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